4月1日,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部门即将向安阳一位举报人发放5万元奖励。这也得益于这位安阳市民举报的危险废物倾倒场。经调查处理,涉案32人(其中1人自然死亡)全部被抓获。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了解到,5万元奖励是《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单项奖励,自实施以来废铝灰,河南不少环境污染举报人都获得了5万元的最高奖励。
案例:一个电话(“12369”)破获一起非法倾倒铝废料案件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6月,辖区内一名市民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称在一处山沟里发现一处危险废物倾倒场。
“经调查,我们当地执法人员发现,该倾倒场涉及危险废物1万余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该负责人说。随后,在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安阳市公安局成立环保案件侦查组。经过缜密侦查,该侦查组发现,该犯罪团伙长期从事非法倾倒处置废铝灰的行为。
法无完法,没有漏洞!截至2021年底,涉案32人(其中1人自然死亡)已全部被抓获归案。本案符合《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对举报人奖励5万元。
声明:奖励分为6个等级,最低500元,最高5万元?
前文提到的《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举报能获得多少奖励:
A.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给予奖励500元。
1、锅炉、窑炉烟尘污染环境;燃煤茶浴锅炉、大型燃煤炉、小型商用煤炉等产生的烟尘污染环境;
2.施工工地(含拆迁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材料未遮盖、进出车辆未冲洗、施工现场道路未硬化、未采用湿式作业控制扬尘、垃圾填埋车未密闭运输等,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
3.工业企业对易产生扬尘的煤场、料场、堆场等未采取有效的密封、覆盖、喷洒等防尘措施,或者密封、覆盖、喷洒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
4.焚烧垃圾、秸秆、树叶、一般固体废物,未安装或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以及其他饮食业造成的烟尘污染;
5.在城市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6.未安装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储油(气)站、油(气)罐车等;
7.未按要求安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或损坏车载诊断系统的重型柴油车、非道路机械;
8、露天喷漆污染环境;
9.在城市建成区违法加工、销售、使用散煤的;
10.在禁养区内养殖畜禽、笼养污染环境的;
11.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工地、交通运输和商业社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经检测超过排放标准的;
12.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一般环境污染的行为。
B.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属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1.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的;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依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建设、投入生产;
(四)自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运行异常或者实施欺诈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的;
6.擅自兴建国家明令禁止的“15家小微企业”或“新开5家小微企业”废铝灰,或被禁止后擅自复产的;
7.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
8.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九、未采取适当预防措施,致使工业固体废物散逸、流失、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C.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标准3倍(不含)及以下;
(二)私自将危险废物、废弃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资质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3.“非法加油站(无合法手续)”
4.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活动的。
D.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超标3倍以上(含),6倍以下(不含)的;
(二)排污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拒不执行停产、限产决定的;
3.天元二手材料公司对违法企业采取了责令停产、查封、扣押等措施,但违法企业未经批准又恢复生产;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5.未经批准或者向环境保护部门备案,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或者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E.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超标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含);
2.违反环境法规,处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
(三)私设暗管或者采用渗坑、渗井、裂隙、洞穴、注入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
4.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
5.违法企业(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受到行政拘留的;
6.违反国家规定排放、转移、倾倒工业废物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过3吨的;
7.及时发现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F.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10倍(含)以上的;
2.违反环境法规,被处以100万元(含)以上罚款的;
3.违法企业(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性病原体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
5.及时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有效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解惑:哪些地区举报能轻松获5万元奖励?
该案中,安阳市民举报一个犯罪团伙长期非法倾倒、处置废铝灰的线索,符合六级犯罪情节,应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为了给举报人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多数举报人奖励情况均不向公众披露。
大河报·河南视点记者查阅了近年来披露的3起举报人获5万元奖励的案件,从案件简介中可见一斑。
案例一:南阳市杞河污染事件。群众反映杞河河段水质异常,水呈乳白色,有刺鼻气味。经调查取证,认定该问题是由山西省外运工业废料引起的。涉案人员已被南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违规生产天元二手料。群众举报当事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私自建设石材生产线,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经调查,属实,对该企业予以停业整顿取缔,并处以罚款5万元。主要责任人被鹤壁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案例三:天元二手材料偷排废水。群众举报该厂偷排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经调查发现,该镀锌厂无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镀锌废气直接排放,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厂区西北侧土坑。济源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一人。
提醒:拨打“12369”,争当“百万双眼”
“12369”环保热线是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窗口,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自2001年开通以来,热线电话 小时在线。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了解到,20年来,河南“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数百万件,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以2021年为例,全省12369举报中心共受理12369电话、微信、网上举报、网站留言等举报6.3万件,截至目前,案件结案率100%。2021年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57.366万元,较2020年增加6.45万元,增幅12.7%。其中,省级发放举报奖励17.36万元,包括线索奖励7.232万元,有奖举报奖励10.128万元。
举报违法企业或个人是否会因身份泄露遭到打击报复?对此,大河报·禹视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要求,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制定的《河南省生态环境污染举报信息保密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举报机构要严格限定接触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范围,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因此,为了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绿色、更美丽”,一旦发现身边存在生态环境问题,请及时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争当监督的“百万双眼睛”,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 王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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