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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中废和重废? 请详细点 废钢分类 (中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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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中废和重废?(废钢分类,请详细点)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实用于本规范。

3.1熔炼用废钢铁 iron and steel scraps for smelting不能按原用途经常使用且必定作为熔炼回收经常使用的钢铁碎料及钢铁制品。

3.2非熔炼用废钢铁 iron and steel scraps for non-smelting不能按原用途经常使用,又不作为熔炼回收和轧制钢材经常使用而改做它用的钢铁制品3.3有害物 injurant其存在对熔炼金属品质和环境将发生不良影响的物质。

3.4夹杂物 inclusion指在搜集、包装和运输环节中,混入或夹带在废钢铁中的其余物质。

3.5交货批 delivery lot用同一运输工具、一次性抵达的同一型号类别或多个型号类别的废钢铁。

3.6测验批 inspection lot作为测验对象而会集起来的一批同一型号类别的废钢铁。

4 分类废钢铁分为废铁和废钢两大类。

4.1 废铁4.1.1 废铁的碳含量普通大于2.0%。

优质废铁的硫含量(品质分数)和磷含量(品质分数)区分不大于0.07%和0.40%。

普通废铁、合金废铁的硫含量(品质分数)和磷含量(品质分数)区分不大于0.12%和1.00%。

高炉减少料的含铁量应不小于65.0%。

4.1.2 废铁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铁和非熔炼用废铁。

4.1.2.1 熔炼用废铁4.1.2.1.1 熔炼用废铁按品质和状态分类,如表1规则。

4.2 废钢4.2.1 废钢的碳含量普通小于2.0%,硫含量、磷含量均不大于0.050%。

4.2.2 非合金废钢中剩余元素应合乎以下需要:镍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铬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铜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

除锰、硅以外,其余剩余元素含量总和(品质分数)不大于0.60%。

4.2.3 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

4.2.3.1 熔炼用废钢4.2.3.1.1 熔炼用废钢按型号 类别 代码 外形尺寸重量需要 供应状态 典型举例重型废钢 1类 201A ≤1000mm X 400mm,厚度≥40mm,单重:4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整机、切割结构件等。

2类 201B ≤1000mm X 500mm,厚度≥25mm,单重:20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整机、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施等。

3类 201C ≤1500mm X 800mm,厚度≥15mm,单重:5kg~15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火车轴、钢轨、管材、重型机械整机、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施等。

中型废钢 1类 202A ≤1000mm X 500mm,厚度≥10mm,单重:3kg~10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施等。

2类 202B ≤1500mm X 700mm,厚度≥6mm,单重:2kg~12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施等。

废钢都分什么种类

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分为5个型号: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

以下为详细规范(废钢铁规范(GB4223-2004)),可供参考经常使用. 废钢铁规范 &Nbsp; 国度废钢规范为2004年颁布,原1996年废钢规范也同时吊销。

由国度品质监视测验检疫总局、国度规范化治理委员会颁布的新修正的《废钢铁》国度规范(GB4223-2004)经同意颁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 废钢的碳含量普通小于2.0%,硫含量、磷含量均不大于0.050%。

非合金废钢中剩余元素应合乎以下需要:镍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铬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铜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

除锰、硅以外,其余剩余元素含量总和(品质分数)不大于0.60%。

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

熔炼用废钢 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分为5个型号: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

各类型废钢尺寸的正偏向应不大于10%。

熔炼用废钢按其化学成分分为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合金废钢。

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参照GB/T 的规则。

熔炼用合金废钢按化学成分及重要合金元素含量分为6个钢类46个钢组,见附录B。

非熔炼用废钢不再分类,由供需双方协定确定。

废钢铁规范(GB4223-2004) 由国度品质监视测验检疫总局、国度规范化治理委员会颁布的新修正的《废钢铁》国度规范(GB4223-2004)经同意颁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局部内容摘要如下: 4 分类 废钢铁分为废铁和废钢两大类。

4.1 废铁 4.1.1 废铁的碳含量普通大于2.0%。

优质废铁的硫含量(品质分数)和磷含量(品质分数)区分不大于0.07%和0.40%。

普通废铁、合金废铁的硫含量(品质分数)和磷含量(品质分数)区分不大于0.12%和1.00%。

高炉减少料的含铁量应不小于65.0%。

4.1.2 废铁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铁和非熔炼用废铁。

4.1.2.1 熔炼用废铁 4.1.2.1.1 熔炼用废铁按品质和状态分类,如表1规则。

表1 熔炼用废铁分类 种类 类别 典型举例 代码 A B C 优质废铁 101 长度≤1000mm,宽度≤500mm,高度≤300mm,单件重量≤200kg 经破碎、熔断容易成为一类状态的废铁 生铁粉(车削上去的生铁屑末混入异物的生铁) 及其冷压块 生铁机械零部件、输电工程各种 铸件、铸铁轧辊、汽车缸体、发起机壳、钢锭模等 普通废铁 102 铸铁管道、高磷铁、高硫铁、火烧铁等 合金废铁 103 合金轧辊、球墨轧辊等 高炉减少料 104 外形尺寸应≥lOmmXlOmmXlOmm,≤200mmX200mmX200mm,单件重量≤5kg 加工压块等 4.1.2.1.2 铁屑冷压块的密度不小于3000kg/m3。

在运输和卸货时,散落的铁屑量不大于批量的5%,压块满足零落性实验。

4.1.2.1.3 经供需双方协定,也可供应表1规则以外种类和尺寸的废铁。

4.1.2.2 非熔炼用废铁 非熔炼用废铁不再分类,由供需双方协定确定。

4.2 废钢 4.2.1 废钢的碳含量普通小于2.0%,硫含量、磷含量均不大于0.050%。

4.2.2 非合金废钢中剩余元素应合乎以下需要:镍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铬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铜的品质分数不大于0.30%。

除锰、硅以外,其余剩余元素含量总和(品质分数)不大于0.60%。

4.2.3 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

4.2.3.1 熔炼用废钢 4.2.3.1.1 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分为5个型号,如表2规则。

表2 熔炼用废钢分类 型号 类别 代码 外形尺寸重量需要 供应状态 典型举例 重型废钢 1类 201A ≤1000mmX400mm,厚度≥40mm, 单重:40kg~15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 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 械整机、切割结构件等。

2类 201B ≤1000mmX500mm,厚度≥25mm, 单重:20kg~15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 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 械整机、切割结构件、车轴、 废旧工业设施等。

3类 201C ≤1500mmX800mm,厚度≥15mm, 单重:5kg~15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 切尾、铸钢件、钢轧辊、火车轴、 钢轨、管材、重型机械整机、切割 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施等。

中型废钢 1类 202A ≤1000mmX500mm,厚度≥10mm, 单重:3kg~10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 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 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施等。

2类 202B ≤1500mmX700mm,厚度≥6mm, 单重:2kg~12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 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 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施等。

小型废钢 1类 203A ≤1000mmX500mm,厚度≥4mm, 单重:0.5kg~10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8mm。

块、条、板、型 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车船 板、管材、废旧设施等。

2类 203B I级:密度≥1100kg/m3, Ⅱ级:密度≥800kg/m3。

破碎料 汽车破碎料等。

统料型废钢 — 204 ≤1000mmX800mm,厚度≥2mm, 单重:≤8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4mm。

块、条、板、型 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车船 板、废旧设施、管材、钢带、边角余料等。

轻料型废钢 1类 205A ≤1000mmX1000mm,厚度≥2mm, 单重:≤100kg。

块、条、板、型 各种机械废钢及混合废钢、管材、 薄板、钢丝、边角余料、消费和 生存废钢等。
废钢分类
2类 205B ≤800mmx600mmX500mm, I级:密度≥2500kg/m3, Ⅱ级:密度≥1800kg/m3, Ⅲ级:密度≥1200kg/m3。

打包件 各种机械废钢及混合废钢、薄板、边 角余料、钢丝、消费和生存废钢等。

4.2.3.1.2 各类型废钢尺寸的正偏向应不大于10%。

4.2.3.1.3 熔炼用废钢按其化学成分分为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合金废钢。

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参照GB/T 的规则。

4.2.3.1.4 熔炼用合金废钢按化学成分及重要合金元素含量分为6个钢类46个钢组,见附录B。

4.2.3.2 非熔炼用废钢不再分类,由供需双方协定确定。

5 技术需要 5.1 废钢铁必定分类。

5.2 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mm,单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5.3 关于单件外表有锈蚀的废钢铁,其每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5.4 废钢铁内不应混有铁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不应混有合金废钢和废铁;合金废钢内不应混有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废铁。

废铁内不应混有废钢。

5.5 废钢铁外表和器件、打包件外部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珐琅等。

5.6 废钢铁中制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余易燃易爆东西。

制止混有两端敞开的管状物、敞开器皿等东西。

制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5.7 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施及结构件(如有,则必定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无法还原状)。

各利,状态的容器(罐筒等)应所有从轴向割开。

机械部件容器(发起机、齿轮箱等)应肃清易燃晶和润滑剂的剩余物。

5.8 废钢铁中制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越GB 5085.3中甄别规范值的有害废物。

5.9 废钢铁中制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越GB 5085.1中甄别规范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夹杂物。

5.10 废钢铁中制止混有多氯联苯含量超越GBl3015控制规范值的有害物。

5.11 钢铁中曾经盛装液体和半固体化学物质的容器、管道及其碎片,必定荡涤洁净。

出口废钢铁必定向测验机构申报容器、管道及其碎片曾经盛装或保送过的化学物质的重要成分。

5.12 废钢铁中不应混有下列有害物; ----医药废物、废药品、医疗临床废物; ----农药和除草剂废物、含木材防腐剂废物; ----废乳化剂、无机溶剂废物; ----精(蒸)馏残渣、燃烧处置残渣; ----感光资料废物; ----铍、六价铬、砷、硒、镉、锑、碲、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氟、氰、酚化合物的废物; ----石棉废物; ----厨房废物、卫生间废物等。

5.13 废钢铁中制止夹杂喷射性废物。

废钢铁的喷射性污染按以下需要控制: ----废钢铁的外照耀贯通辐射剂量率不能高于0.46μSv/h; ----废钢铁的。

外表喷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越0.04 Bq/cm2;β外表喷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越0.4 Bq/cm2; ----废钢铁中喷射性核素比活度制止超越GBl6487.6的规则。

5.14 废钢铁各测验批中非金属夹杂物(不含非金属有害废物)的总重量,不应超越该测验批重量的千分之五。

5.15 废旧武器由供方作技术性的安保审核后按无关规则解决。

5.16 非熔炼用废钢铁经常使用后,其制品的功能目的满足无关规范的规则,且不应答群众人身安保、财富、环保等形成隐患或危害。

6 测验名目与测验方法 6.1 测验名目 6.1.1 单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和厚度的抽样测验。

6.1.2 夹杂物及清洁性的测验。

6.1.3 有害物及喷射性物质的测验。

6.1.4 硫、磷、铬、镍、钼、钨、锰、铜等化学元素的抽查测验。

6.1.5 打包件的零落实验。

6.1.6 废钢铁中其余名目的测验,依据到货批的实践状况,启动抽查。

6.2 测验方法 6.2.1 测验所需样品的取样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2 本规范5.8条测验按GB 5085.3的规则启动。

6.2.3 本规范5.9条测验按GB 5085.1的规则启动。

6.2.4 本规范5.10条的测验,按GBl3015的规则启动。

6.2.5 本规范5.13条的测验,按SN 0570的规则启动。

6.2.6 废钢样品的制样按GB/T 222-1984的规则启动,废铁样品的制样按GB/T 719的规则启动。

化学剖析按附录A规则的或通用方法启动,但仲裁剖析时应按附录A无关规则启动。

6.2.7 对废钢铁的种类、清洁性、夹杂物、外形尺寸、单件重量等名目,经常使用衡器、卷尺等测验手腕或其余检测手腕启动测定。

6.2.8 打包件(压块)的零落实验: 在一个验收批中随机抽取5块打包件(压块)。

打包件(压块)从高于金属板或水泥板1.5m处落下三次(自在落体),此时打包件(压块)不应有大于其重量10%的零落物。

7 验收规则 7.1 需方可对每批废钢铁启动抽查验收。

可将一个交货批分红多个测验批启动验收。

7.2 每个测验批应由同一型号、类别以及同一钢组或牌号(合金钢)废钢铁组成。

7.3 各交货批废钢铁验收后,应扣除夹杂物、铁锈等杂质的重量。

8 运输和品质证实书 8.1 发运卸车(船)时,每车厢(船舱、集装箱)普通只准许装载同一型号(类别)、同一钢组(合金钢)的废钢铁。

为补足车厢(船舱、集装箱)载重时,也可装两个以上型号(类别)、钢组的废钢铁,但应隔离,作出明白标识,不应混放。

8.2 废钢铁交货时,每个交货批必定附有品质证实书,出口废钢铁需同时附有喷射性测验证实书。

品质证实书中应注明:供方称号、废钢铁的型号类别、每批重量,合金废钢还需注明钢组以及相应的化学成分等。

废钢等级分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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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是在废金属回收中彩色金属废料的统称。

一、废钢铁的种类

废钢铁是在废金属回收中彩色金属废料的统称。

它包含废钢、废铁、渣钢、氧化废料等几大类别,有碳素废钢、合金废钢、钢屑、铁屑、氧化屑、轻浮料、钢渣等十几个种类。

按不同的规格规范和品质需要正当布局、分清种类,即使于充沛应用,又无利于消费。

废钢铁按目前的习气分法大体有四大类十几个种类。

1. 废钢类; 2.废铁类;3.氧化废料;4.渣钢。

二、废钢铁的分类

1.碳素废钢:板材厚度2mm以上,线材直径在4mm以上,单重在0.25公斤以上各种碳素废钢。

其中包含废次钢材、边角余料、钢制品、铸钢件、废旧机器整机、钢制农具等,不得混有合金废钢。

2.合金废钢:规格需要与碳素废钢相反,包含各种合金钢材边角料、机械零部件、合金钢铸件等。

合金钢需按各种不同钢号离开,不得混有碳素废钢。

3.轻浮料:厚度在2mm以下的薄板边角料、硅钢片、铁桶、包装铁皮、汽车驾驶室,直径在4mm以下的废钢丝、铁丝、钢丝绳等。

吨收得率在60%以下,转炉钢消费拒绝回吃,普通相似轻浮料、打包、压块等,专供电炉钢消费用,但转炉钢消费应视资源状况而定。

4.钢屑:不得混同铁屑、无杂质、无氧化块、无有色金属,长短屑离开,碳素钢屑与合金钢屑离开。

5.废灰口铁:废灰口铁铸件,机床床体、高压阀门、钢锭模、沙箱、暖气片等,大小块不分。

6.废白口铁:铁锅、犁铧钢磨等废白口铁铸件,大小块不分。

7.再生铁(俗称土铁):既高硫铁、土高炉冶炼进去的条块状的生铁,包含土钢锭、铁渣等,大小块不分。

8.火烧铁:通过常年火烧,外表氧化蜕变的铸铁件,如炉具、炉条、熔炼罐等。

9.可锻造铁(玛钢):各种管接头、扳手、汽车后桥以及机械上的可锻造铸件等。

10.生铁屑:不得混入钢屑、有色金属及其它杂质,未氧化结块。

11.氧化铁皮:轧钢厂在轧制钢材环节中以及炼钢厂在清算钢锭摸时零落的铁鳞,含铁量到达60%以上,无杂质、无结块、无有色金属。

12.铁泥:炼钢厂氧气顶吹转炉吹出的炉尘,研磨厂研磨上去的铁泥,含铁量在55%左右。

13.钢渣:含钢量需要在60%以上,大小不分。

14.一级压块:密度大于1.5t/m3。

15.二级压块:密度大于1t/m3。

16.一级生铁屑压块:密度大于3t/m3。

17.二级生铁屑压块:密度大于2t/m3。

18.一级热压块:密度大于2t/m3、压块氧化过烧不超越5%。

19. 二级热压块:密度大于1.5t/m3、压块氧化过烧不超越1---15%。

20.轻料手捆:捆紧、装卸车不松、不散、捆的大小能繁难入炉填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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