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8月5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加快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7年,初步建立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物回收利用体系,主要废物回收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物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废钢、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大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0万吨左右。报废汽车年标准化回收拆解量超过1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超过4万辆。再生资源在资源供给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徽阳府办[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天元旧货市场、直属单位:
《惠阳区加快推进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六届七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5 日
惠阳区加快推进垃圾回收利用示范区建设
利用系统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惠州市加快推进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建设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1. 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化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全面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到2027年,初步建立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物回收利用体系,主要废物回收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物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大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0万吨左右。报废汽车年标准化回收拆解量超过1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超过4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到2030年,全面建立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利用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
2. 推进废弃物精细化管理和有效回收利用
(1)加强工业废物精细化管理。
强化垃圾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防止混合堆放和排放。推动水泥窑等工业炉窑参与城市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台账制度,确保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管。重点针对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对历史固体废物堆存地点进行全面普查,逐步消除现有废物。鼓励垃圾产生利用单位点对点、定向合作,推动区域内、园区内、厂区内废物协同回收利用。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全面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工作日志制度建立,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设备,推动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试点,推广加厚高强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3%以上。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药化肥包装物、农机具等废弃农资回收利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社会源垃圾分类回收。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融合,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体系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完善覆盖区镇乡村的回收网络。制定《惠阳区再生资源产业及回收网络发展规划(2024-2028年)》,有序推进我区“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发展社区流动回收、定期定点回收、收储、“以车换仓”等便捷回收服务模式。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应用,推进绿色快递网点建设,推广使用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动本地企业参与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企业开展废旧产品逆向物流回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品分类回收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鼓励相关平台型企业积极参与回收体系建设。(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供销社、区环卫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注重提升废弃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四)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拓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在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畅通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费渠道。加强复杂、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废物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储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进秸秆场外产业化应用,鼓励新材料、新产品开发,提高秸秆饲料、燃料、原料等附加值。(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突破精细化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与再制造、动力电池拆解、修复再制造等新型回收技术领域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组织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实施再生资源高效回收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积极推进相关成果示范。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二手物品流通交易便利化、规范化。
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开设二手车登记服务站,提高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的便利性。支持建设二手物品寄售门店、寄售点,定期举办二手物品交易活动。鼓励地方互联网企业搭建二手易货平台,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推动地方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同城二手物品交易效率。支持“线上+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运营,推动集中规范化“跳蚤市场”建设。(区工信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再制造产业加快发展。
支持从事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申报行业规范条件。将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领域和“揭牌”项目征集指南,着力破解制约相关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难题。加快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取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在售后服务体系中使用再制造产品。(区工信局、区科技招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完善惠阳区环保园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废油脂等餐厨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保安全标准、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物。(区城管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环卫事务中心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9)发展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
推动重点企业开展企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加强工业废压、余热、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成果应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S/CCUS)研发及规模化应用,探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布局。深度挖掘园区潜力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惠阳经济开发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进畜牧鱼粮菜果茶协调发展模式。(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废弃物回收利用
(十)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
加强动力电池制造、回收、利用全过程管理。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推动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条件的回收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推动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追溯体系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动力电池回收产品质量认证。依法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制定。(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低值易回收利用。
落实《惠州市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若干措施》,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监管,提高回收利用率。支持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废旧纺织品、废旧报纸等回收处理。鼓励探索特许经营等方式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补贴政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供销社、区环卫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新型工业废物回收利用。
鼓励我区新能源运营企业与风电、光伏设备制造、发电、运营、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再生利用渠道。推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许可等配套环境管理政策。(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十三)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引导垃圾回收利用企业和搬迁改造项目集中发展。建立完善区域垃圾协同利用机制,加快推进垃圾回收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现有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或园区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构建垃圾回收分类、高水平再生利用产业链。(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十四)加快培育行业骨干企业。
围绕回收全产业链,培育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作规范、创新能力突出、规模效益好、龙头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骨干企业。推动废旧回收、再生利用、再制造、二手货配送等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在废旧回收领域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支持资源回收相关企业“走出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落实《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指导回收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实施危险废物“一码到底”全过程环境监管,实现全过程监控、信息可追溯。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环境管理考核,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危险废物标准化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违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完善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联系制度,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工作。(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政策机制
(十六)完善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
加强中央和地方资金协调合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专项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支持重点废旧回收利用项目建设,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对资源回收企业向销售报废产品的自然人“倒开票”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计量。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旧回收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惠阳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土地使用保障机制。
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贮存等设施建设,纳入环境基础设施或公共基础设施范围,保障回收站、分拣中心合理用地需求。落实《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等相关规定,统筹区域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公共设施用地规模。鼓励在产业园区预留一定比例土地,专项用于支持垃圾回收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垃圾回收产业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路权政策机制。
完善废旧回收车辆道路管理制度,分车型、分区域、分时段对车辆通行实行精细化管控,保证废旧回收车辆通行时间。引导废旧回收企业对负责收购运输的车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合理划定废旧回收专用临时停车位。(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十九)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落实《惠州市碳达峰及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在工业及建筑固体废弃物清洁回收与高值化利用、废塑料降解高值化利用等领域开展技术装备创新,重点开展智能分类回收、清洁回收转化等,加强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创新,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创新。鼓励加强废玻璃、废纺织品等低值废弃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区科技投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标准规范。
参与制定废旧资源分类、回收分拣、回收站建设、分拣中心建设、回收基地建设等领域的标准规范。鼓励完善二手商品鉴别、评估、分级等行业流通标准。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制定废旧回收行业污染减排、碳减排国际标准。加强行业数据统计惠州废铜回收,及时分析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负责)
(二十一)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的推广应用。
完善再生材料和资源性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标准对接。落实再生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再生资源分类质控及标识制度,拓展再生原料市场应用渠道。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引导新材料、电池、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范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惠阳区垃圾回收体系建设重点行动
附录
惠阳区垃圾回收体系建设重点行动
关键行动
重点工作
一、废弃物精细化管理和有效回收利用重点行动
1.工业源头:强化产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惠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利用处置指南》等文件,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农业资料:引导所有城镇和街道促进使用增厚的高强度覆盖膜和完全可生物降解的覆盖膜回收,而农业薄膜的回收率则达到83%以上(地区农业,农村事务和水上保护局)。
3.社会来源:实施“ 市政废物分类管理措施”和“ 城市废物分类指南(审判)等惠州废铜回收,并建立了城市家庭废物分类的连锁和协调机制;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区工业和信息技术局,地区供应与营销合作社,地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等,根据其各自的职责负责)
ii。
1.建筑物废物:实施三年的施工废物管理和资源利用计划;
2.稻草:根据需要进行全面利用稻草,培养和开发实体,以全面利用稻草,并引导大型稻草家庭在当地收集和存储稻草。
3.二手商品:鼓励企业开展二手汽车出口业务;
4.公园循环转型:促进经济发展区以完成“ 14五年计划”公园循环(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区工业和信息技术局,Sanhe 等)
iii。
1.废物电池:实施一项联合检查活动,以清理废物电池和“研讨会风格的回收”;根据他们各自的职责负责)
2.低价值可回收物:根据省和市政要求,改善低价值可回收的目录。
3.新的工业废物:开发一种“一站式”服务模型,用于拆除,运输,回收,拆卸和利用退休的新能源设备,并在该地区培养领先的企业(地区发展与改革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工业和信息技术局等)
iv。
1.培养高质量的企业:创造有效的,高质量的和高价值的资源利用项目,鼓励建筑废物资源利用行业中的现有企业变得更强大,更大地区工业和信息技术局,并参与了地区发展与改革局,地区生态环境分支机构等
2.该行业的标准化发展:对废弃的车辆和旧家用电器进行特别检查和执法行动
>>>
资料来源。
主要活动
邀请函
以上部分内容由“文心一言”整理拓展,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sg.net.cn//55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