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融创中国回应“清算请愿”。
公告称,融创收到天元二手物资,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清算呈请书。内容涉及(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人未能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涉及本金总额3000万美元及应计利息。
目前,香港高等法院已将呈请书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5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
针对此次事件的影响,融创中国表示,提起请愿并不意味着请愿人能够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也不认为请愿会对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可能导致其他债权人要求加快偿还相关债务或采取强制措施,预计其他境外付款义务将无法到期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履行。
“请愿书不代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坚决反对请愿书,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维护合法权益。”融创表示,正在积极与请求人沟通,确保其在公平对待其他债权人的原则下,与请求人协商达成有效解决方案(包括促使请求尽快撤回或驳回)。
早在2022年,持有本金2200万美元及应计利息优先票据的债权人陈怀军就向融创中国提出清算申请;然而,一年后的2023年6月,融创发布公告称,就呈请人陈怀军就其持有的优先票据提出清盘呈请,香港高等法院已发出命令驳回该呈请。
最新的清算申请最终结果还有待观察,但对市场和投资者信心产生了一定影响。 10日早盘开盘后,融创中国股价一路下跌,盘中跌幅高达28.57%。截至收盘,融创中国报1.30港元/股,跌幅25.71%,总市值约120.98亿港元。
目前,融创中国境内债务正处于第二次重组阶段,海外债务也可能进入重新谈判阶段。
融创在公告中表示,由于请愿书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考虑到目前市场状况远不及此前海外债务重组时的预期,不排除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寻求融资。更加全面综合解决海外债务问题。
此外,融创表示,目前无意就公司股份转让申请高等法院的承认令。公司后期将根据海外债务综合解决进展情况考虑是否有必要向高等法院申请承认令。
“我们希望债权人对公司保持耐心和支持,给公司适当的时间来评估目前的情况,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制定最务实、最好的债务解决方案。”融创在公告最后表示。
10日,融创还发布了公司债券停牌相关公告。 “PR融创01”、“20融创02”两只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1月13日开市起停牌。该两只公司债券均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期债券重组的议案》。为做好后续偿债安排,稳步推进债务重组工作,近期停牌。
此外,融创地产计划于近期再次召开“H融创07”债券持有人会议,与投资者讨论后续还款安排。由于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公司债券也自2025年1月13日开市起停牌。
上述债券均为融创内债第二次重组涉及的债券。此前,融创中国披露了第二次境内债务重组方案。新方案中,融创设置了现金要约收购、赎回股票或股票经济收益权、以资产清偿债务和全额展期四种方式,与首次重组的展期有所不同。方法非常不同。
参与内债二次重组的债券包括“H6融迪01”、“H融创05”、“H融创07”、“PR融创01”、“20融创02”、“H0融创03”、“H1融创03” 01”、“H1融创03”、“H1融创04”、“H21融创01你”总面值为154亿元。新计划预计将减少债务50%以上。
目前,总面值约154亿元的10只债券中,已有8只已获得批准,仅“H融创05”和“H融创07”尚未形成有效决议。 “H融创07”于2016年8月16日发行,发行规模28亿元。融创计划将宽限期截止日期从2025年1月21日调整为2025年2月28日。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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