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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及执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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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在印发给你们啦,希望你们能够遵照执行哦。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 号)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2〕25 号)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蓟州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使制度更加完善;健全政策体系,让政策更具系统性;优化规划布局,使布局更为合理。以此夯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便民利民的基础功能。同时,要充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重点实现突破。对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以及“无废城市”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增强区域之间的协作力度,实现设施的共享,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将工作重点聚焦在网点建设、低值品回收、处置能力建设等领域,对薄弱环节进行加强补充,为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鼓励基层发挥首创精神,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推进管理方式的创新,让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等发挥作用,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起来。推动模式创新以及技术创新,按照废旧物资各个品类的特点,强化分类回收工作,对回收模式进行创新探索,提高再生资源精细化加工利用的水平。

(三)主要目标

2025 年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会进一步变得完善。同时,资源循环利用的水平也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动建设专业及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这样一来,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大幅提升,能够实现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铁、废铜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稳步提升。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8%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 85%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交易规模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按照“便捷、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来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要统筹考虑区域面积、发展规划、人口数量等因素。从而合理确定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数量、位置、功能和规模。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全覆盖,使其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以此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两网融合”。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时要因地制宜。各居住小区(村)在原则上应把垃圾分类设施与可回收物交投点相结合,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物交投点。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村),可以设置可回收物临时交投点或者安排流动式收集车,按照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回收。鼓励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废旧物资收集容器或设备;上门进行有偿回收废旧物资;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就近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以此来引导居民养成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的习惯。(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分拣中心的规范建设。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2021),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有秩序地推进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的建设。对新建规模合适的综合性分拣中心予以鼓励,增强其安全检测、分拣、打包、存储等处理功能,为生活源、商业源再生资源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的利用提供保障。区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信息化水平。推行“互联网+回收”这种模式,对废旧物资回收进行平台化发展给予支持,鼓励回收企业去开发手机 APP 以及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运用投放垃圾可获得积分并将其变为现金或者在线上兑换奖品等创新回收模式,以此来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动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把智能回收带到社区、校园和机关。能够实现网上预约,并且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引导以及规范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电商平台之间共享信息。支持回收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起全链条的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打造出上与回收网络相连接、中与仓储物流相衔接、下与利用产业相连接的再生资源供应链。鼓励建设信息平台,该平台集产废利废信息的收集分析、价值评估、集中交易以及咨询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来发展平台经济,打造废旧物资的集散市场。(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

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的专业化水平。有关部门被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把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的权力授予专业化企业,让其进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回收企业被引导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在废旧物资回收环节的预处理能力以及回收服务水平。培育多种回收主体,鼓励回收企业与社会回收人员共享利益,构建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源头收集体系。各类市场主体被鼓励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回收企业被鼓励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以保持回收利用渠道的畅通,从而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落实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生产者的回收责任,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企业要通过自主回收等方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食品饮料等生产、销售企业也要通过自主回收等方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和包装,同时可以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以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二手商品的循环利用。践行资源节约的理念,使流通渠道得以丰富,推动闲置二手物品的交易、租赁以及交换使用,提升废旧物资的利用效率。鼓励“互联网+二手”这种模式进行发展,把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的龙头企业引入到二手市场的专区当中,促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得以推进,提高二手商品的交易效率。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进行规范建设与运营,并且鼓励集中打造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构建集中且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的交易市场以及交易专区。鼓励社区设立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以推动居民家庭闲置物品的交易与流通。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举办分享日,促使广大师生能够交换使用旧书。支持特色二手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二手车的流通,将交易规模予以扩大,对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维修以及二手商品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培育二手电器电子产品的交易市场。(区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分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技术水平。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力度,相关企业应在回收利用的全过程进行优化创新。加快促使现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质量并进行改造,鼓励运用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方式开展技术升级以及设备更新,全面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慧化的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保障用地、水电气等要素。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使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进行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逐步淘汰“低小散”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鼓励园区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地方情况来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要提升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的水平,提升产业循环式组合的水平,还要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水平。蓟州经济开发区成为试点,将回收利用企业引入园区来建设多类别分拣站点。同时鼓励回收企业派遣专业工作人员前往企业生产现场,开展预分拣工作。这样做能够提高回收效率以及废旧物的利用率,进而构建起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示范园区。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相关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工作,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负责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相关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相关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相关工作,各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三、加强政策保障

加强资源要素的保障工作。大力提升土地、设施以及路权等要素的保障程度。把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所涉及的建设用地归入相关规划之中,确保合理的用地需求得以满足。健全废旧物资回收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促使项目审批效率得以提高。增强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扶持力度。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来规划布局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设施。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能够拥有合理的路权,对车辆的配备情况进行支持,对车辆的通行区域予以规范,对车辆的上路时段也予以规范。(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负责车辆配备方面的支持等工作;区商务局负责通行区域方面的规范等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上路时段方面的规范等工作;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等;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相关工作的配合等;公安蓟州分局负责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保障等工作;区交通局负责道路通行等方面的管理等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财税金融方面的支持。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重点项目进行谋划并建设,努力争取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政府在绿色采购方面的力度,主动采购再生资源产品。依据法律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主体的纳税行为更加规范。落实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专项政策,让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发挥作用。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力度,同时各类社会资本也应被鼓励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对行业秩序的监管。对回收运营、二手商品交易、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及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禁止出现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的情况,规范市场秩序,杜绝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出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依法对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进行打击。对再生资源回收和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强化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工作,以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和恶意恢复情况的发生。(区商务局、公安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要贯彻并落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统计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核算方法来执行。商务部门需要强化对再生资源回收数据的统计分析,引导回收企业建立相关台账,搭建起再生资源在收集、运输、分拣以及再利用等全过程的数据链。天源二手物资应当加强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监管服务,实时掌握产能、产量、运营状况以及产业链构建等方面的情况。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的制度,构建现有项目以及新建项目的库。能够及时知晓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方面的情况,知晓二手商品交易方面的情况,知晓再制造等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公安蓟州分局要加强相关要素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监管服务方面,要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等企业的监管服务。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同时适时曝光负面典型。以此引导相关企业加快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要让相关企业坚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并且要遵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市容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促进相关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理念融入到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当中。加大新媒体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新闻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出版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广播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影视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文化渠道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普及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普及循环经济的发展途径,引导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鼓励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制定《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制定《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 号)等有相关要求。我市符合这些要求,从而被正式列为全国 60 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2022 年 12 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印发。此方案提出,各区人民政府需承担属地责任,并且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落实举措,同时还要建立起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国家领导人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紧密结合蓟州区实际情况,我区聚焦其“三地一城”功能定位,坚定实施区第二次党代会“一四五八”发展思路,进而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天津废铜回收,最后由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项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二是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三是创新驱动、分类指导。

《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会进一步得以完善,资源的循环利用水平也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在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化等方面的水平会大幅提升。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能够保持在 98%以上,农田残膜的回收率可以达到 85%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能够实现集聚化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是对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合理布局。《实施方案》提出,依据“便捷、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数量、位置、功能以及规模等进行合理确定,以达成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目标,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网点的全覆盖,推动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两网融合”。

二是推进分拣中心的规范建设。《实施方案》表明,要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2021),根据不同的地方情况来建设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并且要有序地推进建设工作。

一是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天津废铜回收,要推行“互联网+回收”这种模式,并且对废旧物资回收进行平台化发展予以支持。同时推动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还鼓励建设一个能够集产废利废信息的收集分析、价值评估、集中交易以及咨询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来发展平台经济,进而打造出废旧物资的集散市场。

一是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的专业化水平。《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有关部门应被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特许经营等方式,把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的权力授予专业化企业,让其进行规模化且规范化的运营。同时,各类市场主体也应被鼓励积极投身到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的建设当中。

一是促进二手商品的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丰富流通的渠道,推动闲置二手物品进行交易、租赁以及交换使用,以此来提升废旧物资的利用效率。同时,鼓励“互联网+二手”这种模式得以发展,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而提高二手商品的交易效率。

六是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水平。《实施方案》表明,要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面新技术、新装备以及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力度。要加快促使现有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提质改造,全面使机械化、信息化以及智慧化水平得以提升。

一是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实现集聚发展,大力推动再生资源进行规模化、规范化以及清洁化利用。同时,鼓励园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以提高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的水平,提升产业循环式组合的水平,进而提升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

四、为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其三,强化行业秩序监管,要对回收运营、二手商品交易、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按照统计核算方法进行相关操作。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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