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8月9日公布《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19年版),详细说明了树枝树叶的分类、废弃化妆品是否属于有害垃圾以及大件家具的投放方式。该指南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并具体列举了100多种细分种类。
广州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李湛江指出,相较于2015年的版本,新的《投放指南》进行了显著的修订。其核心原则依然是“可售物品应出售、有害物质需单独存放、干湿垃圾需分开放置”这三项,而主要的修订点则在于,根据广州市在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方面的进步,对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以及有害垃圾等具体分类进行了一些优化调整。
李湛江透露,不久的将来,将同步推出四大类生活垃圾的更详尽的分类指南广州废铝回收,其中包含1800多项具体分类条目,以便市民和群众方便查阅。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宣传教育处的负责人进一步说明,计划开发广州垃圾分类查询系统的H5版本,并推出相关的小程序和应用程序等。
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这类废弃物在生活中产生,其特点为易腐烂、易变质且散发恶臭。它主要涵盖以下几类:菜叶和菜根、肉类及蛋类制品、水果皮和果核、剩余的饭菜、糖果和糕点、宠物食用的饲料以及水培植物等。
蔬菜的茎和叶、动物的内部器官、瓜果的外皮和种子、米和面的粗制食品、肉类和蛋类产品、豆类加工制品、水生动物如鱼、虾、蟹、小龙虾等的水产品、碎裂的骨头、汤汁中的残渣、糕点和糖果、风干的食品、茶叶的残余、咖啡的残渣、中药材的残留、宠物的饲料、水培培养的植物以及鲜花等。
以下类别不归入餐厨垃圾:
动物的长骨、猪、羊、牛的头骨等体积较大的骨头;榴莲的外壳、椰子的外壳,还有核桃的外壳、瓜子的外壳、花生的外壳等坚果的外壳;粽子的叶子、玉米的外层皮、玉米的茎、生蚝的壳、扇贝的壳、螺蛳的壳等,均应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点。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涵盖了生活中那些可能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环境构成直接或间接损害的物质,其具体种类主要有:废弃的电池、废弃的灯具、废弃的药品、废弃的化学品、废弃的含汞物质、废弃的胶片以及废弃的相纸等。
充电电池、镍氢电池、纽扣电池、节能灯具、荧光灯泡、废弃及过期的药品、油漆及储存容器、杀虫剂、消毒液、灭鼠药、农药及包装材料、指甲油、摩丝罐、染发产品、水银血压计、水银温度计、X射线胶片、照片底片等。
以下类别不归入有害垃圾:
将废弃的护肤品及其容器、单次使用的干电池、LED灯具等物品,归类至其他垃圾处理。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指的是那些在生活中产生,适合回收并能够循环使用的物品,这些物品的主要种类有:废弃的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布料以及木制品等。
废纸制品,包括未受污染的各类纸张广州废铝回收,例如:老旧书籍、各种报纸杂志、纸箱、日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宣传单页、包装用纸以及包装盒等。
废塑料是指那些纯净的塑料制品,它们不含有任何杂质,例如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以及泡沫塑料等。
废玻璃是指那些纯净无杂质的玻璃制品,例如调料瓶、酒瓶、花瓶、玻璃盘、玻璃杯,以及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和碎片玻璃等。
废金属是指那些主要由金属构成或金属是其主要成分的物品,例如,常见的易拉罐、金属材质的奶粉罐、金属包装盒(罐)、烹饪用的锅、盛水的水壶、不锈钢制成的餐具、铁制钉子、螺丝刀、各种刀具的刀片、废弃的电线、金属制元件以及金属衣架等。
废弃纺织品:指那些未被污染且具备回收再利用途径的各类纺织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衣物、窗帘等。
以下物品不属于可回收物范畴:胶粘纸、标签纸、蜡质薄膜、传真用纸、保鲜膜、柔软的胶管、塑料制吸管以及破损的塑料袋等,应将其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点。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涵盖的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不包括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废弃物,它主要包含各种混合、受损、容易混淆的纸张、塑料、旧衣物和其他织物、废弃的日常用品、清扫产生的渣土、骨头、贝壳、水果的硬壳、坚果以及陶瓷制品等多种类型的日常生活废弃物。
禁止使用污损的纸张纸盒、胶贴纸、蜡纸、传真纸,以及沾污的保鲜膜、软胶管、餐盒、垃圾袋等;同时,禁止使用有镀层的玻璃制品、尼龙制品、编织袋、旧毛巾、内衣裤等;此外,一次性干电池、LED灯、动物筒骨头、粽子叶、玉米棒、玉米衣、蚝壳、贝壳、螺蛳壳、榴莲壳、椰子壳、核桃壳、花生壳、牙签牙线、猫砂、宠物粪便、烟头、破损鞋类、干燥剂、废弃化妆品、毛发、破损碗碟、破损花瓶、创可贴、眼镜、木竹餐具、木竹砧板、土培植物、路面清扫的树叶、路面清扫的灰土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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