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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废钢铁加工行业发展现状与十五五规划方向?

“十四五”时段,废钢铁加工领域呈现迅猛增长态势,回收利用环节与加工配送架构逐步健全,环保化、智慧化程度获得改善,废钢铁资源供应实力持续增强,不过其中仍存在若干挑战。在“十五五”时段,废钢铁行业将凸显其节能降耗、生态友好的特质,凭借创新作为动力,持续朝着行业化、商品化、地带化、巨大型化的路径拓展增强,为钢铁产业生态化高品质化进步贡献力量。

废钢铁资源保障现状与存在问题

其一,废钢铁资源保障现状。

一是废钢铁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十四五”第一阶段(2021年至2024年),国内生铁制造总量达40.85亿吨,每年平均为10.21亿吨,比“十三五”时期每年多0.95亿吨,增长率为10.3%;全国炼钢过程使用旧金属8.65亿吨,每年平均2.16亿吨,比“十三五”时期每年多0.41亿吨,增长率达到23.6%;我国旧金属利用效率为每吨生铁212千克,比“十三五”时期每吨增加27千克,增长率为14.5%。

其次,加工配送框架已初步形成。工信部于2012年9月公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之后,废钢铁加工领域开始纳入标准化的工业范畴。到2024年岁末,已经公布了十二批达标公司的通告,目前已有九百一十家公告企业,它们散布在二十九个省级行政区,年生产加工量可到一亿八千万吨,年销售量大约是一亿一千万吨,大约占社会废旧钢材总资源的百分之六十,废钢加工配送的工业化系统已经基本形成。

三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十四五”时段内,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在既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基上,着手制定团体标准,并陆续推出《废钢铁加工装备 节能环保技术规范》《废钢铁加工装备 加工能力核算办法》,另外还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联手发布了《废钢铁智能工厂技术要求》,以及与中国铸造协会合作公布的《铸造用废钢》等团体标准,使得废钢铁行业标准体系日渐健全。为了推动国外优质铁资源输入,决定对2020版《再生钢铁原料》展开修订,新版本GB/39733-2024于2024年11月28日获批,并于2025年6月1日生效。

第四方面,加工设备的节能环保性能持续增强。在“十四五”时段,众多加工装备制造单位积极实施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增强产品市场优势,诸如破碎设备采用空气分离工艺、智能操控技术、高压变频方案等,导致每吨钢材的能源消耗持续降低;门式剪切机配备双层进料箱,有助于提升作业效率;打包设备实现工作流程可视化,有利于实现过程追溯。另外,大型龙门式液压废钢剪切设备、大型金属废料粉碎系统、报废车辆全面资源化核心装备、124SXS废钢粉碎及分选系统等四项技术被收录在2021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运用先进可行工艺技术装备清单》中;钢筋撕碎系统则录入于2023版清单。

第五点,科技含量获得增强。许多公司独立研制了废钢智能识别装置,少数公司已经做到无人进行等级评定。这项技术在全世界享有顶尖声誉,并且成功推广至海外的钢铁制造公司和相关企业;一些公司独立创建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废钢铁的收集、处理、运输、买卖流程实现了智能化、直观化、公开化运作,确保了交易活动的可靠性;某些废钢铁处理基地已打造成为智能型工厂,关键加工步骤实现了大幅减少人力甚至完全无人操作,显著提升了基地的安全性和环保水平。

其二,废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钢铁资源回收程度不高,尽管在“十四五”阶段全国炼钢时钢厂回用废钢的量较“十三五”有所增加,然而同工业先进国家相比,这个比例仍然存在显著距离。国际回收局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七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即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土耳其、印度、韩国废钢回收行业,废钢总使用量达4.61亿吨,其粗钢生产量为15.55亿吨,废钢使用率平均为29.7%。若不计中国,这些国家地区的废钢使用率平均值则升至46.2%。相比之下,我国的废钢使用率仅为21.0%。

废钢铁行业的相关规范尚未全面推行,在“十三五”阶段颁布的废钢铁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都属于指导性质,由于各种原因执行规范未获成功,多数钢铁公司依照自身状况制定了企业层面的标准,材料规格的叫法、规范要求都存在明显不同。不同钢铁公司废钢铁标准的多样性加大了废钢铁回收和加工的复杂程度及经济开销,不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格局。

第三点在于税收方面的扶持措施还没有完全实施到位。2015年发布的《资源综合运用产品及服务增值税减免目录》(也就是财税78号文件)规定,对废钢铁加工资质单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百分之三十的优惠,但实际走访发现,现在仍有部分具备资质的企业无法获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待遇,业内存在发票与货物分离的情况,各地方政策执行不一致,这对行业的正常发展造成阻碍。

废钢铁的精细划分程度不够理想,回收环节中钢种归类不够周密,导致优质废钢被当作次品处理,这种情况必须改善,要实施更细致的废钢分拣工作,以此提升合金废钢等高价值废钢的利用效率

现阶段废钢铁回收利用已达到稳定状态。根据“十四五”规划初期估算,2025年废钢铁资源总量预计为3.26亿吨。统计资料表明,2021年废钢铁回收利用量约为2.7亿吨。由于疫情及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废钢回收行业,2022到2024年废钢铁利用量持续在2.6亿吨附近波动。预计2025年将无法实现预期增长,废钢回收利用进入平稳阶段。

第六点在于国内资源供给匮乏。近期,受政策变动影响,可循环钢铁原料的进口规模显著减少,即便从2021年开始允许进口此类原料,但最初三年的总量仅达五十万吨以上,去年的数量更是仅有二十万吨以上,这种状况与中国在全球超过半数的粗钢制造量极不相称。

“十五五”废钢铁产业发展思路方向和目标

其一,“十五五”废钢铁产业主要发展方向。

要实现废钢铁产业的整体化进程,需要钢厂与废钢铁处理单位加强协作,推动供应链的整合。废钢铁处理单位应增强资源获取的可靠性,凭借出色的服务水准和产品性能,与钢厂构建稳固的长期合作框架。钢厂要从长远角度出发,培养核心供应商,扶持废钢铁处理单位的发展。支持各家企业采取不同途径进行合并或重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行业集中水平。

二是推动废钢铁行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废钢铁产业规范管理制度,提升现行标准普及执行力度,条件允许时需更新国家标准《废钢铁》(GB/T4223-2017),编制废钢铁种类清单规范性文本及各类团体标准,分阶段达成全国废钢铁产品自由流通,构建废钢铁领域全国性统一市场,增强交易过程公开化透明度,助力废钢铁行业实现现代化转型与卓越发展。

废钢铁资源保障能力提升路径_废钢回收行业_废钢铁加工行业十四五发展现状与问题

要全面强化废旧钢铁的整个使用过程管控。促使汽车、电器等相关产业推行生产者责任后置机制,倡导制造公司构建废旧物品的接纳途径,对废旧钢铁资源实施全程监管。对于专用的废钢或合金类废钢,与供应方协作开展旧有设备的解体作业、实施分类措施,确保合金废钢及特种废钢的精确回收,达成特种废钢的高效循环使用目标。

要促进设备制造业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方法,鼓励设备制造公司依照《废钢铁加工装备 节能环保技术规范》这类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设备的节能、环保及质量要求,借助科技革新,提升工艺水平,从而推动产业实现高品质发展。

五是要加快建设废钢铁产业数字化网络平台工程。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以及现代金融工具,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其二,“十五五”期间废钢铁产业主要目标和重点工程(项目)。

核心任务包括:首先,要增强废旧金属的综合利用效能,在“十五五”规划末期实现全国钢铁行业废钢使用比例增至30个百分点;其次,要提升正规企业处理配送废旧金属的规范能力,要求具备准入资格的企业年处理量达到2.3亿吨级别;再次,要提升行业集中化程度,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数量要超过30家;另外,要健全行业标准化架构,落实既有标准的宣贯工作,同时主动制定和修订行业急需的标准规范;同时,要实施精准化的绿色节能、数字智能和供应链强韧化等主题培训;还要对接行业标准,普及废旧金属智能鉴别系统,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智能鉴别技术,以此提高行业的标准化程度和整体鉴别水准;此外,要进一步提升废旧金属加工设备的节能环保性能,鼓励采用先进设备,促进产业升级;还要研究设计开发废旧金属价格指数,为现货市场定价提供指导;最后,要加强对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上市品种和方案的调研,确保品种上市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核心工程涵盖:钢铁废料整合计划,钢铁废料处理配送领先企业,钢铁废料全程监管典型工程,钢铁废料数字网络平台建设,钢铁废料智能工厂计划,钢铁废料智能识别示范工程,钢铁废料破碎残渣精细加工高价值利用计划,报废车辆拆解与钢铁产品化示范工程,合金钢铁按成分分类处理配送示范计划。

课题组分析,未来几年内,国内生铁制造规模会逐步缩小,2030年时,产量大概在九亿到九亿五千万吨之间,与此同时,可以回收利用的铁质材料数量预计为三亿三千万到三亿六千万吨;2035年时,国内生铁制造规模还将继续降低,产量大概在八亿到八亿五千万吨之间,相应的,可以回收利用的铁质材料数量预计在三亿八千万到四亿一千万吨范围内。依据近些年实际的回收再利用状况,预估到2030年废钢铁的回收再利用量大约为2.8亿吨,到2035年废钢铁的回收再利用量大约为3.2亿吨。

钢铁绿色循环发展相关产业现状及规划要点

其一,“十五五”钢铁渣开发利用规划及目标。

2030年钢铁渣整体利用效能要超过85%,其中高炉渣综合利用效能需维持在95%以上,钢渣综合利用效能要达到65%以上;要积极推动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进程,同时加强现有规范标准的宣贯力度,提倡不同行业间合作编制标准,实现行业间利用渠道的畅通;要持续推广钢渣先进处理方法;要增强对冶金渣显热高效回收利用技术的科研投入;要拓展钢渣应用领域,开发新的利用技术;要提升钢渣粉磨工艺和超细粉磨设备的技术性能;要在水泥和钢铁行业开展钢渣作为水泥掺合料的全国性调查、基础特性及基础实验研究;要继续提高转底炉、回转窑从冶金废弃物中提取锌、钒、钛等金属的技术能力;要促进钢铁渣基胶凝材料进入市场流通。

其二,“十五五”直接还原铁产业发展规划及目标。

技术层面取得进展,攻克氢能源直接还原难题,促成其广泛部署;针对国内资源禀赋,设计开发专属的直接还原流程。产能方面,设立十家以上样板工厂,促进核心技术与配套设备的研究,创立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直接还原工艺体系,确保产业安全且独立自主。环境方面,致力于实现绿色环保和低碳排放。倡导绿色能源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是使直接还原铁工艺的碳排放量比传统高炉方法降低五成以上。其次是产业布局优化。打造覆盖技术探索、机械制造、生产管理等全流程的直接还原铁产业体系。再次是规范制度建立。推进直接还原铁产品领域国家与行业规范框架搭建;拟定直接还原铁制造装备的节能、环保及品质要求标准。

对“十五五”废钢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建议

其一,优化财税政策。务必迅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界定财政奖励的具体界限,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提议修正《关于改进资源循环利用增值税规定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通告),将废钢铁加工资质企业的退税额度从30%增至70%,引导资源流向合规企业;促使逆向开票制度全面推行,针对逆向开票的个体经营者,其个人所得税给予一段免缴缓冲期,提升政策实施成效;建议税务机构强化对产生废料单位的管控,降低产生废料单位无票交易的频率;对于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提议执行增值税全部即征即退政策,增强进口商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其二,强化资源保障。加强废钢铁加工领域的规范化治理,构建能够进退自如的动态管理方式,增强与钢铁产业相匹配的废钢铁资源供应水平;树立行业领先者典范,支持企业间的合并与整合,提升整个产业的聚合度;促使汽车、家电等产业施行生产者责任拓展政策,引导产生废物的单位构建废旧物品回收网络,实现资源的高效再利用;推动企业开拓海外资源市场,并设立国内采购方与国外供应方的优选名单制度,对达到特定标准的企业,由海关总署在进出口及检验环节提供一定支持;鼓励企业到海外设立生产基地,将DRI(直接还原铁)、HBI(热压铁块)等材料运回国内使用。

其三,鼓励综合利用。希望政府制定激励钢铁行业多使用废钢的方案,提倡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将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排除在“两高”限制之外,针对全部使用废钢的电炉炼钢厂不实施减产措施,并给予更显著的税收减免,探讨降低电炉炼钢企业的电费支出,减轻其生产负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为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持续进步提供政策保障,在技术推广、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钢铁公司增加对钢渣稳定化处置的资金投入和技术研发,达成钢渣实现商品化销售的目标;建议国家出台更具体明确的直接还原铁产业扶持措施,促进氢冶金技术克服国际技术障碍,鼓励氢冶金进行探索性研究与实践示范,加快氢冶金核心技术的规模化应用。

其四,加强基础工作。希望国家相关单位重视废钢铁数据系统构建,让行业组织依照法规执行全国废钢铁数据采集与整合任务,增强信息的完整性、专业性、公信力,辅助国家制定整体规划;鼓励行业组织进行全国废钢铁资源普查,掌握基本情况,推动资源合理利用;扶持废钢铁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进步,给予适当政策指导与优惠,配合废钢铁行业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转型。应当重视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在政策拟定过程中要关注各方反馈;同时邀请这些组织介入标准拟定、项目研究、计划制定等具体事务。

作者 | 冯鹤林 王方杰 王新月 孙健 岳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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