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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多部门印发意见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企业面临两大痛点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其他相关机构发布《关于迅速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体系构建的若干意见》,旨在迅速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体系构建。回收是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的关键步骤和中心环节,负责汇集各类零散的废弃资源并实施初步处理,是达成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途径和支撑。

当前,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正遭遇两个主要难题:一方面,购入成本的增值税不能抵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率却偏高;另一方面,购入成本难以核实清楚,存在着缴纳所得税的风险。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改进资源循环利用增值税规定的通告》(第40号),其中阐明:对于从事废旧物资再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售卖其购入的循环材料时,有权选用简易计税方案,按照3%的税率计算并上缴增值税,亦或采用常规计税方式完成税款缴纳。这一新通告的颁布,有效缓解了废旧物品回收领域增值税负担沉重的难题。

《公告》还明确表示:各地方财政机关、相关管理机构及其公务人员,若有违法乱纪给予从事废旧物料循环利用行业的纳税人财政回扣、奖金支持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就表明以往代开票企业借助地方财政回扣政策进行无货代开活动的时期即将结束。

代办开具专用税票,就是请别人帮忙开给当事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行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货却开票,另一种是有货才开票。

没有货物交易是指代开人跟开票人之间不存在货物交换,或者提供不了服务也接受不了服务,而且代开人与其他人之间也不存在货物交换,或者提供不了服务也接受不了服务的关系。

有货代开的情况是这样的,受票者跟开票者并没有货物买卖或者服务供需的联系,不过受票者跟其他公司确实有货物买卖或者服务供需的关系。只是因为那些有货物买卖或者服务供需关系废钢回收公司纳税,却因为某些缘由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才由别人代为开具。这种情形下,他人作为开票对象时,虽拥有一定的税务权利,但因交易另一方无法提供发票,导致权利无法行使。

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委托其他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多个缘由:首先,企业日常运营中,经常与个人进行货物交易或应税服务往来,但个人通常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形下,企业售出货物后,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进而增加经营成本。为此,企业需要寻求与其无实际业务往来的第三方,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解决问题。我国当前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把增值税的参与主体划分为普通类型和微小规模两种,一般而言,微小规模的主体只能提供一般性的收据,无法提供具备增值税专用性质的收据。若购买方需要销售方出示具备增值税专用性质的收据,销售方能够向税务机构申请进行代为开具。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对于代开金额和数量标准并不一致,导致部分采购方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能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些采购方不得不借助其他企业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_废旧物资回收增值税政策_废钢回收公司纳税

《公告》从政策上堵住了虚开增值税的空子。虚开增值税的情况不仅在私营企业中存在,在公有控股公司也偶有发生。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其法律意见书由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出具,该文件揭示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公司存在税务违规行为。

二零二零年七月,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稽查局就葛洲坝兴业作出相关税务处置,内容如下:经查,葛洲坝兴业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间涉税事项,确认该企业同期应补缴税款总额达壹亿捌仟陆佰万元,具体为:增值税捌仟贰佰万元,企业所得税玖仟肆佰万元;葛洲坝兴业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到七月期间已补缴税款壹亿肆仟捌佰万元及滞纳金贰佰捌拾万元,但仍有税款需要补缴,合计金额为叁仟玖佰万元,明细为:增值税壹万元,企业所得税叁仟柒佰万元,并需承担相应滞纳金;葛洲坝兴业在并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形下,向十堰福堰钢铁有限公司及什邡市兴华鑫热铸锻有限公司开具的十九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价税合计贰仟柒佰叁拾贰万捌仟贰佰捌拾贰元伍角捌分废钢回收公司纳税,税额叁佰玖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贰角陆分,全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收公司怎样从住户那里购入可循环利用物品怎样取得费用证明?权威人士表示:需要住户开具收款单据(须亲笔签名),回收单位同时编制内部记录。(这些单据必须写明住户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循环物资种类、多少、单价、支付方法,最好还要记录住户联系电话等资讯)这样在实操过程中工作量巨大,需要专业公司承接这个服务业务。

旧货代办业务运用聚集式处理个体商户的方法值得研究,现行准则下,个体商户作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开票适用1%税率,值得期待的是,拾起卖、绿账本、新再生网、ZZ91等公司在国内推动废旧物资追踪体系构建时,能发掘新的商业契机。

对于从事废旧物品处理的企业而言,若作为一般纳税人采用常规计税方式,那么他们收到的税率是3%的专用票据,能够依照规定抵扣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倘若采用简便计税方式,则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自3月1日起,由于部分回收单位采用简易计税,废旧物品的价格预计在短期内会有所降低。

《指导意见》第五条内容明确提倡,具备相应基础的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出台针对低价值可回收资源利用的扶持措施,通过立法途径,健全并优化与节能减水和资源循环利用有关的税收减免政策,同时着手改进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税收制度,以此确保经营实体的税务活动符合规范要求。

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其基础和核心在于回收环节,这个环节负责把各种零散的废弃物品进行汇集和初步处理,是推动循环经济的关键方法和坚实支撑。为了使这个行业能够健康且迅速地进步,税务部门需要制定更清晰的政策,帮助行业摆脱税务难题,同时司法部门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也应当深化对增值税相关法规的认识,坚持刑法中审慎适用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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