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华姣
当管理出现空档之际, 此空档竟成了作案的“窗口”, 有两名男子, 多次实施盗窃电缆的行为, 而后将电缆变卖以此来谋取利益。就在日前, 经由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依据盗窃罪, 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 并且还要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承办检察官讲, 胡某跟潘某(另案处理)原本是工地同事, 潘某欠胡某8万元的债务, 没能力偿还。为了能快速筹集资金去还债, 潘某提出到工地盗窃电缆来把它“零元进货”后变卖换钱, 胡某马上就答应了。之后胡某到工地安装门窗时, 发现好多工地管理不严格,为了能赚快一点的钱电缆废铜回收, 两人一起谋划把某地下车库的电缆线偷走变卖。在确定了目标之后, 在2025年4月, 两人带着液压钳等工具趁夜间没人看守那个时候, 把电缆线偷走卖了。
在尝到甜头以后, 这两个人愈发大胆, 又驾驶车辆去到某地下室, 花费了数小时把整卷电缆线弄直并剪成小段, 第二天凌晨就将这些电缆线卖至某废品收购站进行销赃。经过查证属实, 这二人盗窃电缆线然后变卖从而非法获利5.7万多元。被害人察觉到电缆丢失之后, 在2025年4月28日报了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展开侦查, 在同年9月移送至检察机关予以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得出这样的看法, 胡某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 通过秘密窃取电缆线的行为, 其数额达到巨大程度, 应当凭借盗窃罪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鉴于胡某在到案之后, 如实供述出犯罪事实, 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并且已经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从而取得了谅解, 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从轻从宽这样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审理之后, 采纳了检察机关所提出的公诉意见以及量刑建议, 并且依照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作出提醒,电缆属于重要的电力基础设施电缆废铜回收, 不管它是不是处于通电状态, 也不论它有没有投入使用, 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君子喜爱钱财, 获取钱财却要有道。只有凭借合法的劳动来获取收入, 才能够守住自由与清白, 防止因为贪图小利而陷入牢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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