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家中都搁置着闲置的老摩托车, 那车子又老又旧不开了, 就随手卖给废品站, 还觉着车没了就一切都没问题了。江苏扬州的宗先生就掉进了这个大陷阱。
事情发生在8月2
0日, 宗先生向媒体发出求助, 那辆摩托车是他于2008年购置的, 并且正常办理了上牌手续, 后来他外出打工去了, 车子便常年闲置在家中, 家人瞧着车子显得老旧, 就擅自作主把摩托车直接当作废铁给卖掉了, 宗先生当时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压根不知道这件事会埋下麻烦。
直至最近, 宗先生那辆汽车出现了违章情况, 他打算在能进行学法减分操作的交管12123上依规处理, 然而系统却径直操作失败了。经过一番咨询之后, 他才终于知晓, 必须要先将自己名下的这辆摩托车予以注销才行。于是他立刻匆忙跑到扬州江都区的车管所去办理销户事宜, 但是最终却直接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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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先生处于很无奈的状态, 即便他愿意去签署承诺书, 然而依旧没办法办理注销。他抑制不住内心发问, 难道那辆已经不见了的摩托车, 要一辈子都挂在自己的名下吗?
不少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 车已经成为废铁进而不存在了, 为何不能够直接进行注销呢? 在此给大家讲清楚相关规定。能够办理灭失注销的情况, 仅仅限定于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致使车辆遭受损毁。对于被盗抢注销而言, 同样必须要有警方立案报警的记录才行。要是把车私自卖给废品站, 这并不属于法定的车辆灭失情形, 并且也无法拿到正规报废企业的回收证明, 所以车管所是不会给予办理销户的。
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讲, 碰到这种闹心事儿的车主有不少, 多数是私自把车辆拆解了,还当成废品给卖了。当前造成的最大影响便是无法运用学法减分功能, 除此之外别的影响倒不大, 只能等着后续政策进行调整。佛山交警也曾经专门进行过科普, 机动车要是被当成废铁处置了, 那就没法办理灭失注销业务。
此事给每一位车主一个醒示, 切记绝不要随意将已上牌机动车售予废品回收站。当旧摩托车不再使用时, 务必要交付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 获取回收凭证之后, 再前往车管所达成注销操作。别以为车子不见便安然无事, 因为档案会始终存于你名下, 等到办理驾照相关业务遭遇阻碍时, 再懊悔就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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