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王新昌
4月1日,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部门即将给安阳市一位举报人发放5万元奖励。这位安阳市民举报了一处危险废物倾倒点。经过经调查,涉案32人(其中1人自然死亡)全部落网。大河报、河南视频记者了解到,5万元的悬赏金额是《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单项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废铝灰,河南多名环境污染举报人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
案件
一通“12369”电话破获一起非法倾倒铝废灰案件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6月,辖区内一名市民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称在一处山沟里发现一处危险废物倾倒场。
“我们当地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该倾倒场涉及危险废物一万余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该负责人说。随后,在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安阳市公安局成立环境案件侦查组,经过认真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在犯罪现场从事非法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铝灰的废弃堆放与处置。
法无完法,没有漏洞!截至2021年底,涉案32人(其中1人自然死亡)已全部被抓获归案。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对举报人给予5万元奖励。
陈述
奖励分为6个等级,最低500元,最高5万元。
前文提到的《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举报能获得多少奖励:
A.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给予奖励500元。
1、锅炉、窑炉烟尘污染环境;燃煤茶浴锅炉、大型燃煤炉、小型商用煤炉等产生的烟尘污染环境;
2.施工工地(含拆迁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栏,材料未遮盖废铝灰,进出车辆未冲洗,施工现场道路未硬化,未采用湿作业控制扬尘,垃圾填埋车未在密闭条件下运输等,对环境造成粉尘污染;
3.工业企业对易产生扬尘的煤场、料场、堆场等未采取有效的密封、覆盖、喷洒等防尘措施,或密封、覆盖、喷洒措施不到位,造成粉尘污染;
4.焚烧垃圾、秸秆、树叶、一般固体废物,未安装或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以及其他饮食业造成的烟尘污染;
5.在城市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6.未安装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储油(气)站、油(气)罐车等;
7.未按要求安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或损坏车载诊断系统的重型柴油车、非道路机械;
8、露天涂漆污染环境;
9.在城市建成区违法加工、销售、使用散煤的;
10.在禁养区内养殖畜禽、笼养污染环境的;
11.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工地、交通运输和商业社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经检测超过排放标准的;
12.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一般环境污染的行为。
B.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属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1.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的;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依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建设、投入生产;
(四)自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运行异常或者实施欺诈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的;
6.擅自兴建国家明令禁止的“15家小微企业”或“新开5家小微企业”,或被禁止后擅自复产的;
7.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
8.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
九、未采取适当预防措施,致使工业固体废物散逸、流失、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C.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标准3倍(不含)及以下;
(二)私自将危险废物、废弃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资质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
3.非法加油站(无合法手续);
4.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活动的。
D.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超标3倍以上(含),6倍以下(不含)的;
(二)排污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拒不执行停产、限产决定的;
3.天元二手材料公司对违法企业采取了责令停产、查封、扣押等措施,但违法企业未经批准又恢复生产;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5.未经批准或者向环境保护部门备案,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或者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E.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1.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超标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含);
2.违反环境法规,处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
(三)私设暗管或者采用渗坑、渗井、裂隙、洞穴、注入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
4.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
5.违法企业(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受到行政拘留的;
6.违反国家规定排放、转移、倾倒工业废物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过3吨的;
7.及时发现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F.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
1.排放大气、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10倍以上;
2.违反环境法规,被处以100万元(含)以上罚款的;
3.违法企业(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性病原体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
5.及时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有效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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