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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2025 年起结婚且女方 35 周岁及以下可领 1500 元奖励,生育家庭可领补贴

张金河 编辑

10月31日,山西吕梁民政局在其官方账号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办法》提到,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在本市登记结婚的夫妇(双方均为首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给予1500元奖励。收到。

此外,自2025年1月1日起,吕梁市还将对符合政策且新生儿在吕梁户籍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8000元补贴。去窗口领取。

全文如下:

1、提供青少年婚恋服务。打造“青春吕梁”青年服务综合云平台,建立“未婚大龄青年数据库”,定期组织交友社交活动,“线上”“线下”开展针对性、个性化婚恋服务。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爱情观、生育观、家庭观。 (牵头单位:市团委;协调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

2.鼓励适龄青少年结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在我市登记结婚的夫妇(双方均为首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下的,给予奖励1500元,由已婚者领取当事人在婚姻登记窗口。 (牵头单位: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3.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推动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标准,辖区内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辖区内人口30万以下的照护机构符合二级标准。机构应当开设门诊。乡(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提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人员培训。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扩大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完善筛查诊断、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调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推动联合举办“生事事”。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疫苗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一胎事件”联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协调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落实产假制度。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哺乳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制度。符合政策生育的,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省级奖励60天的延长产假,男方享受15天的哺乳假。婚假、产假、哺乳假、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职员工同等待遇。对不落实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企业,天元二手材将责令限期改正。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

6.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户籍在吕梁的一、二、三子女家庭,在户籍窗口分别领取2000元、5000元、8000元补贴;自出生次年起,即日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成员(含夫妇和子女),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30%和50%的补贴。五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7. 发展包容性儿童保育服务。办好公立托幼服务机构,建设兼具引导和示范功能的市级托幼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各县市公共普惠托育质量和效率。支持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嵌入式儿童保育、雇主经营的儿童保育和家庭儿童保育中心。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托幼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金卫人口发[2024]3号) ),被评为市县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将获得市级财政奖励5万元;被评为县级示范托育机构的,给予县级财政奖励3万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在学前教育中增加婴幼儿服务内容。依法设立的托幼机构,执行符合居民生活水平的电、水、燃气、热力等价格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幼儿班,新建​​幼儿园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班。到2027年,所有县市城市幼儿园设有幼儿班的比例不低于60%,新建幼儿园设有幼儿班的比例达到80%。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调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8.加强教育支持和保障。对2025年1月1日后出生的符合政策的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第二个孩子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高中的学费,免收第三个孩子就读公办幼儿园、高中的学费。我市托儿所、幼儿园、高中免征。对于符合政策的二人至三人家庭子女,我们将根据家庭意愿,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的子女入读同一所学校。大力发展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市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优先保障3个孩子入园公办普惠性幼儿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加强住房保障。切实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根据未成年子女抚养负担实行差别化的租房、购房优惠政策,优先考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两三子女家庭,在住房选择上提供住宿。对于符合政策的二、三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100万元。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提供优惠的购房商业贷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吕梁市统计局官网显示,2023年末吕梁市常住人口334.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87.7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6.1%,比上年末提高1.2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22万人,出生率6.6‰;死亡2.54万人,死亡率7.55‰;自然增长率-0.9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强化生殖服务支持。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式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产假制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产假落实到位。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地方统筹政策,积极稳妥落实。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各地将适当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加强托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儿童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市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支持雇主办托、家庭托托等多种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托幼一站式服务。完善普惠性托幼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普惠性托幼机构给予适当的运营补贴。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三是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女童多子女男女同校的具体实施措施。强化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加强员工权益保护,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上下班、在家办公的方式,营造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营造有利于生育的社会氛围。积极构建婚育新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小学、中学、本科教育。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好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的责任会同有关方面,确保各项生育扶持政策、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认识人口流动特点,推动相关公共服务跟着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工作调度,推动相关措施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开展生育支持政策前瞻性研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努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加强政策储备;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体系,加强政策效果评估;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每日经济新闻由“吕梁民政”公众号及公开信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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