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政部近期宣布将出台近年来最有力的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举措以来,市场密切关注这一政策细节。
11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现有隐性债务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长兰佛安作出解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洪才作法案审议结果报告。
这意味着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新的削减债务措施。根据会议议程,会议将于8日结束,届时华北将披露更多详细信息。
此前有市场人士猜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置换不会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是发行特别国债,即中央用中央财政偿还地方隐性债务。此次法案明确通过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来替代现有的地方隐性债务,这与此前的隐性债务替代方式一致。
所谓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借入或承诺用财政资金偿还并提供担保的债务。为防范风险,2018年以来,中央采取加强监管、严肃问责等措施,初步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财政部表示,截至2023年底,纳入国家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较2018年谷底数下降50%,债务风险可控。
在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措施上,我国自2019年起开始通过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的方式来替代隐性债务。目前,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约为4万亿元。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一措施可以延长债务期限、降低偿债利息、隐性债务管理透明化,有利于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财政部长兰佛安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缓解地方政府化解债务压力,除继续在新的专项债限额中每年分配一定规模的债券外,今年支持化解现有政府投资项目债务 此外,拟一次性大规模提高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现有隐性债务,加大支持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的力度。相关政策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向社会详细解释。
兰佛安强调,此次即将出台的政策是近年来最有力的去债支持举措。这无疑是一个及时的政策,将大大减轻地方去债压力,释放更多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夯实基层“三保障”。
广东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在当前地方政府面临较大债务压力和经济发展任务的双重背景下,新一轮债务置换意义重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替代隐性债务,有利于隐性债务显性化,优化地方债务结构,减轻付息压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债务置换释放的财政空间,地方政府可以更灵活地配置资源,支持教育、医疗、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发展,从而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动力。当地经济实力。社会福利;将帮助地方政府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一些地区“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将明显缓解甚至消除,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
“对于城投公司来说,债务置换可以帮助城投公司摆脱历史债务负担,轻松开展经营,为城投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罗志恒表示。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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