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日出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作出的《关于对焦清泰给予警告》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江苏省证监局》)。 《关于采取措施函的决定》(2024)23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日出东方高级经理焦庆泰的配偶孙克美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通过其账户购买股票18.87万股,交易金额70.55万元,并于2024年11月7日,成交4.94万股,成交金额32.21万元。购买后六个月内有出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焦庆泰采取出具警告信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中提到,焦庆泰先生已知晓《警告信》的内容,并对问题高度重视。他及配偶深刻认识到此次短期交易的严重性,并对此次短期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深感担忧。我们对此表示歉意,并承诺将了解更多信息,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也将加强培训和宣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告还指出,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企查查了解,日出东方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上市科技企业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热能、空气能热泵、储能电池、光存储系统集成、厨房电器、净水器等。 “太阳雨”、“四季木格”、“帅康”、“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日出东方储能科技”、“西藏日出东方”等行业品牌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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