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绝不是一个小自循环,也不是一个关起门来运作的大市场。而是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以畅通的国内流通吸引全球资源要素
文章| 《财经》记者孙英妮、实习生李敏
编辑|王艳春
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再次加速。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整合,积极服务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了方向性、框架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
《建设指引》建立了一套覆盖全国的通用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行为“底线”,从要求、鼓励、三个维度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指引。禁止大市场建设的“指示”。
其中,要求的动作是“规定的动作”。比如,各地区要重点打通死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打破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有关部门要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当地参保户籍限制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
鼓励“选择性行动”,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比如,引导全国品牌连锁店等门店探索实施异地、省内门店的退换货。
禁止的属于“底线和红线”,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阻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是多方面、复杂的,我们必须找准工作着力点,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机构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进国家统一体制建设已开展的工作市场可以概括为“五统一、一淘汰”。即:加强市场体系基本规则的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推动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互联互通,推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消除地方垄断。保护和市场细分。
长期以来,全国市场存在诸多“不统一”问题:例如在流通领域,物流成本中的仓储费、管理费普遍较高、物流供应链环节过多等。且时间过长,导致物流成本上升;区域之间的市场分散且相对不一致。由于封闭,跨区域经济交流受阻,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资源流动不畅,经济效益低下;城乡市场不统一,城乡长期分离。
全国市场的“不一致”,阻碍了中国内需潜力的释放,也造成了内循环受阻、企业间竞争不公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沈冰表示,《建设意见》围绕各方高度共识的领域,梳理出可行、可实施的具体措施,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中“怎么做”、“怎么做”的问题,对于全面推进中国市场由大到强、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指引》建立一套覆盖全国的通用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明确各地区、各部门的权力边界和行为“底线”,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维护和发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对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常重要。
近年来,内需不足、预期不稳定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问题。 《建设指引》通过完善和细化市场体系和规则,为经营主体提供开放、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参与竞争并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让其敢于扩大投资、开放市场;它将为消费者创造便利和安心。消费环境将使他们敢花钱、愿意消费,更好地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周期,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激发超大型市场优势和巨大潜力。内需潜力。这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有效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是一个全面向世界开放、平等对待所有经营主体的大市场。
王善成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绝不是一个小自循环,也不是一个关起门来运作的大市场。 “我们将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畅通的国内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的商业实体。让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分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和成果。”
明确基本制度:不得利用刑事等手段非法介入经济纠纷
没有规则就没有规则,良好的市场运行需要维护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经济基本制度。 《建设意见》首先从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四个方面规定了统一市场制度基本规则。
在完善统一产权保护体系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结合产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平等长期保护各类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依法规范产权,完善统一规范的产权强制措施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行政执法标准,确保与司法裁判标准良好衔接,完善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的制度规则。
东北财经大学国家经济工程实验室主任周天勇告诉《财经》记者,产权保护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关键。也是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下一步基本经济制度改革的核心。产权保护的核心是完善司法制度。当市场主体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研究员刘贵哲告诉《财经》记者,过去存在一些政府或官员利用行政、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事实上,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公有制经济的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合法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也神圣不可侵犯,应当受到平等保护。
《建设指引》特别强调,各地不得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非法介入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其权限、范围、数额、期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开展异地执法或者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预防和纠正营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据了解,过去多地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项目6项,允许准入项目111项。不过,在六大禁止项目中,仍有一些禁止行业,私营企业不能参与。在参与方面也存在很多限制和歧视。
《建设意见》指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必须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各地要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有效性评估,优化指标体系,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合理。
市场不公平竞争也是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 《建设指引》指出,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审查主体职责,防止出台或者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和措施。
《建设指引》明确,各地区、各部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规定,不得制定市场准入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规定。标准。企业主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
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全国统一市场的基础。 《建设意见》指出,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关部门要完善和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体系,统一制定与各领域相适应的信用修复规则,加强各相关部门和第三方信用服务。组织工作协同。
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生态信用委员会主任薛芳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将成为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为了统一市场。信用修复作为信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弹性治理功能的重要体现。
“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的‘定星’,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建设的战略布局。”信用体系”。薛芳分析称,政府负有引导、示范、监督和管理社会信用的责任,需要带头做出表率,始终保持诚实、处处守信用。
《建设意见》特别强调,各地要督促行政机关诚信履行合同,对行政机关在本地区与经营主体签订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合同、协议中违反规定事项的行为进行记录。相关实体信用记录中各自司法管辖区的信息。 、将政府失信记录纳入政府政绩考核相关评价指标,加强中小企业违约、欠款投诉渠道建设。在薛放看来,《建设指引》聚焦当前经济社会信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发出了明确信号。他指出,加强政务廉洁建设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如果政府不尊重诚信,就谈不上法治政府。
统一要素市场:全面取消就业地户籍限制
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尚未形成统一的高效流动市场。例如,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阻碍了土地资源的流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建设。 《建设意见》重点建设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完善统一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资本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培育和发展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的六个方面对创建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就业地户籍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建设意见》明确各地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障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资源。
同时,市场设施的高标准互联互通是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支撑。 《建设指引》规定从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换渠道、促进交易平台优化升级三个方面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互联互通。
在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推动和加快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支持相关城市共同建设重要的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加强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综合交通网络有机衔接,加快构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主体框架,统筹城乡一体化布局、区域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协调的通信、能源、物流等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流通规则标准,加快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水平。
据悉,流通环节最能体现一个国家市场分割对经济造成损害的深度。目前,我国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约为15%,而欧美国家普遍在12%左右。相比之下,中国的物流成本相对较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曾公开表示,中国是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制造业产品仅在制造过程中花费了5%-10%的时间,90%以上的时间都花费在流通过程中。我国农产品物流链平均损耗为30%,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不超过3%。
因此,《建设指引》明确,各地要以打通死路为重点,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基本打通省际水道主要瓶颈和通航阻碍节点。 、加大协调力度,杜绝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各地区不得制定和实施与国家统一货车超载、超限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不得以交通管制、防治污染等名义,非法设置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卡口或者堵塞阻碍货车通行的道路线路等,阻断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在加快发展统一资本市场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协调,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注册登记。 、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和制度。推动区域股权市场规则对接和标准统一。
在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数据市场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全国统一互联的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加强跨区域交易信息联合发布,完善技术与资本对接平台。
在构建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要求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交易规则的制定权限、适用范围、不同交易规则的衔接原则。有关监管机构和地方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符合本地区需要的交易规则或者交易细则。
在培育和发展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方面,《建设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在不同领域、数据方面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制度。采集、产品交易、信息发布、监管。在管理等方面,加快形成统一的交易规则体系。
规范市场不正当竞争:消除招标投标中非法限制或指定特定供应商的行为
《建设指引》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在招标、政府采购中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产地、供应商。违法设置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特点有关。资质、技术、经营条件与实际需要不符,非法限制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条件排除、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财经》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前,一些地方涉企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混乱的情况,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粗暴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在涉企检查中,检查频率过高、随机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在部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依然突出。促进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十分重要。
《建设指引》规定从完善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加强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三个方面推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
在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方面,《建设指引》指出,有关部门和地区要结合实际领域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监管规则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细化和量化具体操作规定,并明确针对规范性文件中通用术语的具体情况,分类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规范执法标准。
《建设指引》明确,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和修订市场监管领域不允许、不能处罚、减轻处罚、轻处罚和重处罚的处罚清单,并明确细化适用于相关情况的具体判断因素。
在加强市场统一监管和执法方面,《建设意见》指出,各地要根据省内情况,完善整合省内“互联网+监管”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等。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链,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领域等。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出于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利税贡献的考虑,往往对当地企业给予更多显性或隐性的照顾,人为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国内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已较为突出。 《建设指引》从努力消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市场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建设意见》指出,加大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力度,各地不得限制货物和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设置不合理条件排除、限制或禁止本地经营主体提供货物和服务异地,不得使用定向补贴。 、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加强地方产品的推广
或者对外国产品进入当地市场进行特定的产品保护和变相限制。
各地不得阻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搬迁,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某一地点注册登记,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等形式设置准入障碍、认可、认证、指定等或变相的。或通过增加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故意拖延办理、违规检查等方式,为经营主体跨地区经营或搬迁设置障碍。
各地不得强迫经营主体在当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等,或者设立当地法人单位提供配套产业、将投资金额纳入统计等方式作为申请相关扶持政策的方式,作为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土地流转时不得设置违规竞价条件,实现定向流转。
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红线和底线,落实财政、税收、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投资优惠政策。
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方案已经明确。下一步政策如何落实?
王善成表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下一步重点是落实。包括深入推进体检结果互认、异地异地退换货、异地提取公积金、异地医保账户结算等,切实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王善成表示,要以保障市场体系有效运行为重点,加快完善市场体系规则,包括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减少清单项目、优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市场准入管理。
同时,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加快形成全国统一互联的技术交易网络,培育全国一体化的数据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此外,要着力开放经济循环各环节,强化市场“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不断提高市场设施高标准互联互通水平; “放宽”与“管控”并重,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率,促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清理废除妨碍国家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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