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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铝 废水 2020年江西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与典型案例

2020 年,江西省开展了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出动了 9099 人次的环境综合执法人员。排查了 2063 家重点行业产废企业。发现了 1046 个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并督促其整改。查处了 68 起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移送了 24 起案件至公安机关。抓捕了 44 名嫌疑人。批捕了 35 名犯罪嫌疑人。

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案例来阐释法律,提升执法人员在危险废物案件方面的侦办能力,以这些案例为借鉴,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警示作用,现在公布典型案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铝厂废水_铝业废水_废铝 废水

九江市曹某等涉嫌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0 年 6 月 9 日 23 时,长航公安九江分局在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刘佐码头有所发现。他们查获了一艘船只,此船只是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长江沿岸跨省运送不明液体的。并且该船只没有进行挂靠,也没有进行备案,同时不具备相关资质,正在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转运工作。6 月 10 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对暂扣船只内的不明液体进行了采样。之后将这些样本送检并进行分析,最终定性出两种化合物。这两种化合物分别是乙腈和甲基叔丁基醚,其总量为 38.48 吨。

2020 年 6 月 11 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把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2020 年 12 月,九江市浔阳区法院作出判决,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9 个月,同时处罚金 10 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7 个月,并处以罚金 5 万元;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7 个月,且处罚金 4 万元。

吉安市峡江县孙某等跨省非法倾倒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20 年 5 月 25 日,群众进行了举报。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在一个废弃的养猪场中有所发现,他们发现有人通过开挖水池的方式非法倾倒不明液体。之后,经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对废液进行了转运处置,总共转运处置了 183.56 吨废液。并且,对该池内的废液进行了取样检测分析,从而判定这些废液为危险废物。7 月,峡江县公安局与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一同前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展开深入调查。他们通过查找运输单位的车辆定位信号点,对车辆的运行轨迹进行了分析废铝 废水,从而查出了另一个倾倒点,并委托转运处置了 261.04 吨废液。

6 月 10 日,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把案件移送至峡江县公安局。12 月 11 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开始开庭审理此案。最终,被告人孙某、陈某等 5 人被判定犯有污染环境罪。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同时还被处以四万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吉安市峡江县某公司非法排放含重金属

酸性废水污染环境罪案

2020 年 8 月 6 日,群众反映沂江塔下段河中出现鱼类异常死亡情况。吉安市峡江和市新干两地的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联合巡查。他们借助无人机进行巡查,发现两县交界处有一高岭土加工企业正在向沂江外排废水。经调查,外排废水是犯罪嫌疑人从江苏、浙江等地非法运至该企业池内存储后进行排放的。对企业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分析,最终判定该废水为危险废物。接着,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8 月 31 日,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把该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且刑事拘留了 9 名犯罪嫌疑人。

上饶市铅山县甘某某等跨省非法处置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20 年 6 月 28 日,群众进行了举报。上饶市铅山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铅山县的工业园区内,察觉到甘某某等人正在非法处置油状污泥这种不明固体废物,其数量为 5.43 吨,经鉴定后确定为危险废物。同时,还发现了 40.07 吨的其它不明固体废物也在被非法处置,经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目前已把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涉案人员甘某某等五人如今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上饶市鄱阳县李某等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0 年 8 月 2 日,群众有所反映。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开展了联合现场调查。经查,2020 年 4 月至 5 月间,当地芦田乡村民李某借助江苏人沈某,把外省化工企业的工业废水倾倒到鄱阳县饶埠镇蔡家村一个已拆除养猪场的粪污收集池里,大概有 200 吨。还把约 50 桶桶装固体工业废渣中的上层废液倾倒至凰岗镇珊田村的废弃矿井内,下层固体废渣以及存储桶一起填埋到废弃矿井旁空地挖掘的渗坑内,经挖掘称重约 23 吨。

8 月 12 日,依据样品检测分析的结果,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作出判定,将其认定为危险废物并出具了书面意见。随后,县公安局展开立案处理工作,对涉案的 6 名人员实施了刑事拘留,扣押了 2 辆运输车辆。同时,还组织力量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追捕,深入挖掘其他非法收集、利用、处置的链条。

抚州市东乡区非法填埋医药废物案

2018 年 6 月 7 日,东乡区王桥镇政府进行了反映。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在王桥镇倪家村老倪家山发现了 4 处非法填埋不明疑似危险废物的地点。这些地点开挖出的危险废物总计 504.85 吨。其中有 2 处是赵某等人将湖北医药企业的医药废物转运至东乡后实施的非法填埋,数量为 120 吨。另外 2 处相似的地块未能证实填埋的物质以及填埋行为是赵某等人所为。

抚州市东乡公安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2012 年 12 月 18 日,东乡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被告人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他们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15000 元、10000 元不等。被告人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并处罚金 10000 元。法院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并且责令被告人连带承担一系列费用,包括开挖产生费用、转移处置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环境应急监测费用。

鹰潭市贵溪市冯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0 年 3 月 14 日,因群众举报。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察觉到废铝 废水,有一炼铝厂在未持有任何证件手续的情况下,借助废铝灰、电容器以及铝屑来非法炼铝。截至调查之时,该炼铝厂共非法处理了 6 吨危险废物。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对该炼铝厂大约 53 吨的生产原料废电容器以及生产设备实施了现场查封。

2020 年 5 月 8 日,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把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萍乡市安源区南某某非法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19 年 10 月 8 日,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巡查工作。他们发现了一个加工厂,这个加工厂没有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该加工厂利用废弃铅蓄电池来提炼铅块。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了 12 块成品铅块,其净重为 27.98 吨。并且在当日下午,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个非法加工厂实施了查封扣押措施。

2019 年 10 月 10 日,安源区生态环境局把案件移送至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让其进行调查处理。2020 年 9 月 27 日,安源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南某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处以罚金二万元。并且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 44 元,还要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景德镇市乐平市张某等非法倾倒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19 年 5 月 25 日,群众有所反映。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德昌高速公路处,向桥下水沟进行非法倾倒行为,倾倒的是提炼煤焦油的废液,约有 19 吨。此行为致使附近的河内出现大量鱼虾死亡的情况,同时大量农田被污染,天源二手物资也停止供水达 84 小时。

景德镇乐平生态环境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款,将吉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三人需赔偿一系列清污费用、良田恢复费用、污染水体处理费用、固体废弃物处置费用及检测费用。

景德镇市浮梁县非法倾倒硫酸钠废液案

2018 年 7 月 31 日,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之后,在湘湖镇洞口村的荒山处,现场抓获了李某贤等四人正在倾倒硫酸钠废液。2018 年 8 月到 9 月这段时间里,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与县公安部门、检察部门一起,先后 5 次前往浙江进行异地调查取证。经查明,在 2018 年 3 月 3 日到同年 7 月 31 日这个时间段内,一共运输了浙江某化工企业的 30 车硫酸钠废液,总计 1124.1 吨,这些硫酸钠废液被运输到了浮梁县寿安镇八角井以及湘湖镇洞口村的荒山并实施了倾倒。运输槽罐车内的硫酸钠废液检测结果表明,叠氮化钠的含量为/L。

2018 年 8 月 1 日下午,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把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让其立案侦查。2019 年 12 月 18 日,浮梁县人民法院已经针对该案件作出了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某民等 6 人,其中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且对他们分别处罚金五万元和两万元不等。2021 年 1 月 4 日,浮梁县人民法院又对该案件作出了民事判决。此判决判处该企业需承担生态赔偿以及生态修复费,总计 302.5 万余元。同时,该企业还需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以对此次违法行为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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