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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冶金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解读与工作目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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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加在铁水中的作用_铁水罐加废钢操作规范_铁水罐加废钢

北极星大气网发布消息称:要将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到位,对冶金建材行业进行深入推进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铁水罐加废钢,坚决阻止较大以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制定了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唐山市,下同)冶金建材企业。

二、工作目标

市应急管理局秉持“3596”总体工作思路,将其与《河北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2019 - 2021 年)》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紧密结合。以各级监管部门 2019 年以来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为重点,进行举一反三。进一步让企业落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提升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管理、外委施工、涉爆粉尘、皮带等高危环节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及时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确保全市冶金建材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重点

(一)煤气管理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没有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的设备设施没有按照防火防爆的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没有设置防雷装置。

煤气区域中,值班室以及操作室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没有设置固定式的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除尘器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煤气分配主管上有支管引接的地方,没有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的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的入口处没有设置总管切断阀。

5.煤气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证书上岗。

未按照 GB/ 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没有编制炉体烧穿这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也没有编制铁水跑漏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没有编制煤气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火灾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没有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也没有定期组织演练。

然而,这些区域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煤气设备和管道的隔断装置之前,在管道网隔断装置的前后支管闸阀之间,若管道距离超过 0.5 米,就没有设置放气头。

煤气管道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未按规定取煤气计算压力加煤气计算压力 1.2 倍中的较大值,且不小于 3m;U 型水封的上水管没有逆止阀。

煤气管道排水器的下降管直连主管。这种连接方式不符合《煤气排水器安全技术规程》5.3.3的要求。该规程要求应设置大于 30°的弯管进行连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基础沉降影响主管的安全。

煤气管道排水器的排水管没有安装闸阀,也没有安装旋塞;没有设置上阀门和下阀门这两道阀门;下降管没有防沉降的措施,并且溢流水管道直接排放到了水渣池内。

煤气管道末端以及卧式设备末端未设置放散管;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置前未设置放散管;煤气管道的放散管没有挣绳;煤气管道的放散管底部没有加强筋;放散管没有采取防雨措施;放散管没有采取防堵塞措施。

13.煤气管道用氮气吹扫后未规范断开或堵盲板。

在这些场所内,事故通风机未与一氧化碳检测仪的信号相连锁。

煤气设施中,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被人操作的部位,没有设置固定的平台。

通往高炉炉顶的各类入口,没有设立“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这样的警示标志。 通往高炉炉顶的各类入口,未设置“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的警示标识。 各类通往高炉炉顶的入口,未设立“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的警示标志。 通往高炉炉顶的各类入口,缺失“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的警示标志。 各类通往高炉炉顶的入口,没有设立“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的警示标志。

干式柜及其底板的焊缝未做真空试验,只要不泄漏就视为合格;活塞板的焊缝也未做真空试验,同样以不泄漏为合格。对于隔绝煤气的部位,其构件焊缝未做煤油泄漏试验,以不泄露作为合格标准。

煤气柜未按要求设置容积指示装置。当柜位到达上限时,应关闭煤气入口阀,且设有放散设施。同时,还应有当煤气柜位降到下线时,能够自动停止向外输送煤气或自动冲压的装置。

并且要在控制室设置声光报警的显示和记录。

布帘式煤气柜位没有设置与柜进口阀以及转炉煤气回收的三通切换阀的联锁装置。

煤气柜未按照《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2015)的要求设置独立的接地装置。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 10Ω。

煤气柜顶部未单独设置避雷针,而是将避雷针设置在安全放散管和紧急放散管上。防雷接地引下线、接地点以及两接地点间的距离,无论是沿周长方向还是每一处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大小,都不符合《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2015)9.1.5 的规定。

煤气柜区的煤气管道未按要求设置防静电和防雷的接地装置。规定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同时法兰和螺纹连接处的电阻应小于 0.03Ω。

煤气柜区域的煤气设施电缆和电线没有进行穿管敷设,其导线接头也没有采用密封接线盒。控制柜的柜体、灯具、开关盒以及接线盒等外壳都没有实现可靠接地。

除了蝶阀、闸阀和球阀(其后无盲板及盲板阀)这些露天敷设在高炉煤气管道上的电动设施可按无爆炸危险环境确定外,其他煤气管道上阀门的电动设施没有按照 2 区防爆设计。

(二)高温熔融金属

更衣室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发现问题后未及时进行整改。

盛装铁水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探伤检测;盛装钢水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探伤检测;盛装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探伤检测。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有积水,熔体泄漏、喷溅会影响到一定范围,此范围内也存在积水,并且放置了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中,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用于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的设施。

炉、窑、槽、罐类设备的本体以及附属设施没有定期进行检查。当出现严重的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以及明显的弯曲变形等情况时,没有进行报修或者报废处理,而是仍然继续使用。

氧枪等水冷元件没有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的检测装置和报警装置,也没有配置温度监测装置。同时,这些水冷元件未与炉体倾动进行联锁,也未与氧气开闭进行联锁。

废钢进行配料时,若废钢不干燥,且含有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闭容器;或者废钢料的高度超过了料槽上口。

未建立健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未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从事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对检修维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未按照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的特点,对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施进行定期演练。

在必要时需进行金相检查,以防止发生蠕变现象。

11.钢水吊运区域未设置事故钢水罐。

转炉平台未实施封闭管理,其安全通道设置在转炉喷溅区域。同时铁水罐加废钢,转炉操作室正面的防爆措施未能达到防爆要求。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范围内的热修区域整改不彻底。液态金属波及范围内未设置有效防护设施,并且个别操作室和热修区域仍处在高温熔融金属的影响范围内。

14.连铸平台、高炉炉基和热渣运输线路内潮湿和积水现象。

此煤气管道没有流向标识。

16.热渣运输线路防雨设施不到位。

(三)有限空间管理

依据《唐山市 2019 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重点排查以下这些内容。

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识别;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是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企业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企业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企业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企业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企业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之前,需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要分析其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且提出消除、控制这些危害的措施。同时,还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该方案需经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以及负责人批准。

企业是否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是否明确监护人员,是否明确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且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来进行操作。

企业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之前,需要把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以及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同时,现场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是否采取可靠的隔断措施呢?这种隔断措施要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以及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呢?其检测指标包含氧浓度,以及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的浓度,还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要检测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还要看是否存在未经通风且检测合格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为。并且检测时间要早于作业开始前 30 分钟。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会记录检测的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气体种类以及浓度等。并且检测记录会经检测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会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若对作业存在危害,作业人员需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

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是否采取了通风措施以保持空气的流通呢?是否存在采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的行为呢?

企业要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且这些劳动防护用品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同时,企业还要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这些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是否依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性来制定应急预案,并且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监护人员是否掌握,作业人员是否掌握,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他们是否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外委施工

根据《唐山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明确要求,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排查。

1.发包单位是否制定完善外委施工管理制度。

2.发包单位是否严格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查。

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呢?要明确约定安全投入保障方面的内容,要明确约定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方面的内容,要明确约定隐患排查与治理方面的内容,要明确约定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面的内容,要明确约定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方面的内容,要明确约定安全检查与考评方面的内容,还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发包单位是否建立了外委施工管理台账呢?是否登记了每一个工程或项目的天源二手物资呢?是否登记了每一个工程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呢?是否登记了每一个工程或项目的项目部负责人呢?是否登记了每一个工程或项目的工期呢?是否登记了每一个工程或项目的参加施工人数呢?

发包单位是否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将天源二手物资的所有从业人员都纳入到培训计划之中开展教育培训呢?并且这些从业人员是否都经过考核合格后才上岗作业呢?

承包单位是否在施工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分类》(1986)规定的二十类事故类别,对施工环境进行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对各个环节岗位也进行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然后修改完善“三项制度”。

承包单位是否编制了符合实际情况的《施工方案》呢?其主要内容包含工程项目的概况,还有施工的顺序、施工的方法,以及劳动的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同时,也涵盖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另外还有工程平面图、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等这些必备的图纸。

外委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公示牌板呢?这个公示牌板要标明承包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工程概况等;还要标明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工期的情况;同时要标明参加施工的人数;还要明确主要风险和对应的管控措施;并且要标注出发包方现场监督管理责任人等内容。

天源二手物资是否按照开工前辨识出的风险以及管控措施,来制定安全检查表呢?并且是否会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现场生产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对检查表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天源二手物资是否依据有关制度,将检查表作为参照来开展日常的安全检查呢?并且,检查以及整改复查的情况需要在检查结束后的 3 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科(室、部)进行存档。

承包单位(项目部上级单位)是否会定期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呢?如果工期不满半年,那么至少要开展两次检查;如果工期超过半年,就至少要每季度检查一次。

发包单位是否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呢?发包单位是否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安全考核呢?

发包单位是否依据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排查治理呢?这个判定标准是由天源二手物资(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发包单位要排查外委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若发现了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天源二手物资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还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天源二手物资是否制定了完善的专项应急预案呢?是否制定了现场处置方案呢?是否及时组织了培训呢?是否及时组织了演练呢?

(四)涉爆粉尘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容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个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相互连接、相互贯通的。

干式除尘系统没有按照规范采用抑爆措施。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除尘系统有的采用粉尘沉降室来进行除尘,有的则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当作除尘风道。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在进行造粒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等异物的装置。

7.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五)皮带区域

依据《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以及《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里的相关规定,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排查。

1.灭火处置方案制定是否有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区域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完好且有效的状态,现场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并且一直保持畅通。

皮带通廊是否以不可燃材料来建筑呢?皮带周边的区域有没有堆放易燃物和可燃物呀?是否有及时把积煤和积粉清理掉呢?

4.运输易自燃煤种的皮带是否采用阻燃输煤皮带。

皮带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按照动火手续进行操作;现场是否有易燃可燃物存在;是否配备了灭火器材;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隔离措施和看护措施。

6.皮带运输机是否设置安全联锁装置。

7.落红料皮带机是否有测温、降温装置。

拉线开关是否完好呢?动作是否可靠?皮带通廊的照明是否齐全且完好?监控设施是否正常?接线是否无破损?是否有过热现象?

各种供用电设备的接地情况是否良好,电缆的接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是否无过热。

10.是否落实皮带系统点检、检修及维护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 2019 年 4 月 10 日开始,到 10 月 31 日结束。整个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自查自改阶段是从 4 月 10 日开始到 5 月 31 日结束。各冶金建材企业要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要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分工、时间安排、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同时,各企业还要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出专项检查表。然后,按照检查表的要求,对标对表地开展全面而深入的排查工作,务必确保不会留下任何死角和盲区。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需建立专门的排查整改台帐,并且制定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责任得以落实、整改措施得以落实、整改资金得以落实、整改时限得以落实、整改预案得以落实,以此来确保整改能够到位。各有关企业需在 6 月 5 日前,把本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工作总结报送至当地天源二手物资;各县(市)区需在 6 月 10 日前,将本地冶金建材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总结(包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执法检查阶段是从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各县(市)区依据属地监管原则,在企业进行自查自改之后,开始组织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工作,同时督促指导企业把遗漏的地方补充完整,把缺失的部分弥补起来,以此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能够切实落实到位。市局先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接着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了重大事故隐患,这些隐患一律被公开曝光,同时还被挂牌督办,以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将隐患整改到位。

(三)整治“回头看”阶段是从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在 8 月 10 日之前,各县(市)区需要完成市县两级天源二手物资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总。依据企业自查自改以及执法检查所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各相关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再次进行排查和治理。对于整改未到位,甚至拒绝整改的情况,要依法予以严厉的处罚。市应急管理局会对各地的专项整治情况展开抽查。对于那些存在执法不严问题以及督导检查未能做到位的县(市)区,将对其进行全市范围内的通报批评。

验收总结阶段是在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各县(市)区以及市属以上的相关企业需要对本地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且要在 11 月 5 日之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给市应急管理局。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冶金建材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工作方案细化,对安排部署做到周密细致,确保能够全面整治,做到没有任何死角。在完成自查自改阶段的工作任务之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此为例,举一反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地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且建立健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台账。以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企业的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外委施工、涉爆粉尘等高危环节部位进行检查。要督导企业落实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措施,以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未采取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需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若企业排查治理不认真且整改不到位,要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同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备。对于到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将其关闭。存在《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将其提请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此形成有力震慑。

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把本次专项整治与冶金行业三年专项整治、“双控”机制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要实施能源隔离上锁,把在线监控监测完善好,让煤气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得以提高。还要实施“岗位作业标准化”工程,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通过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来验证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全面且有效,接着进一步把风险管控措施加以完善,同时加强“双控”机制的建设,以此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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