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宏伟战略规划,本市正全力推进碳达峰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准确、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并参考工信部等三个部门发布的《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系统运作稳健,进展井然有序。旨在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增长,我们致力于巩固高端制造业的进步,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安全,同时,我们大力推动产业的绿色低碳变革,全面实施节能减排策略,并积极推动工业领域的碳排放达到峰值。
市场引领,示范引领。市场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方面扮演核心角色,政府则在规划与政策扶持上发挥引领作用,旨在优化产业低碳发展的环境,打造绿色低碳的示范典型,携手促进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以标准为引领,推动创新与发展。我们需要加速推进碳排放标准体系的完善,以促进绿色低碳的生产模式。同时,我们将创新视为低碳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并迅速构建起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体系。此外,我们致力于研究和推广关键的绿色低碳工艺技术与设备。
二、总体目标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产业结构和能源使用结构得到了显著改善,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增长,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机制也在逐步健全,而低碳生产方式已得到广泛推广。我们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每年大约对500家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以提升能源效率为核心,开展了节能降碳的“百一”行动,目标是每年节约1%的能源消耗;同时,也在积极推进钢铁、石化化工等关键行业的碳达峰工作。到2025年,预计规模以上工业的能源消耗效率将比2020年同期降低14%。
在“十五五”规划期间,我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实现了显著的优化与升级,关键行业在能源和资源的利用效率上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节能低碳技术实现了突破性的进步;主要工业产品的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的转型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至2030年,钢铁产业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预计将比2020年降低15个百分点;石化化工领域碳排放总量力求保持稳定,争取实现小幅下降;同时,能源消耗强度将持续降低。务必在2030年之前,确保工业领域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
三、实施产业结构升级
(一)致力于构建先进的顶尖产业集群。依托上海的产业根基和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实力的低碳高端产业集群,确保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不断降低碳排放强度。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锋产业为核心,全力推进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六大关键产业的发展,形成“3+6”的创新型产业架构。推动数字经济的繁荣、绿色低碳的转型、元宇宙的拓展、智能终端产业的升级,深化新领域的布局规划,精心规划未来产业的增长潜力,积极培育和壮大新的发展动力。
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着力推动关键区域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聚焦于各区域的大型项目和核心产业的布局,推动低效园区的产业改造。加速淘汰那些能耗高、污染重、风险大的企业,同时减少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低端、土地利用率低等制造业企业的数量。为了增强产业发展的品质,我们致力于增强资金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效率,并促进产业向低碳、绿色、高端的方向进行优化和升级。
(三)必须坚决阻止那些能耗高、排放多、技术水平低的项目无序扩张。对这类“两高一低”项目实施清单化、分类化处理和实时监控。对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力求将能效提升到最高,目标是使所有项目都能达到国内甚至国际的领先水平。对新增项目实施严格管控,禁止设立产能过剩的“两高一低”项目,除非项目关乎本市城市运行、产业发展安全、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以及产业链的强化、补充和延伸等,否则原则上不得新建或扩建此类项目。同时,推行市级联合评审制度,严格节能和环保的准入标准。对现有项目进行深入挖掘潜力,推动其改造和升级。强化节能环保监管,稳固常态化工作机制。
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各区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推动重点行业降碳
(四)钢铁行业碳达峰目标加速实现。严格禁止新增产能,确保粗钢产量持续下降。积极推动钢铁生产工艺由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不断提升废钢的回收与再利用率。加紧推进电炉项目的建设以及高炉的调整工作,“十五五”期间逐步将高炉产能转向电炉,预计到2030年,废钢的使用比例将达到30%。推动钢铁生产中炼铁技术的改进和自建电厂清洁能源的替换,增强钢铁工业基地的天然气储备及供应水平。借助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的平台,加速新型炉料、天然气替代喷吹煤、富氢碳循环高炉、微波烧结等节能减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同时,探索实施基于气体的竖炉氢冶炼技术、二氧化碳的再生利用以及生物质固碳的示范与试点项目。不断促进产品技术革新,增强对高能效变压器所需取向硅钢等高品质钢材的研发与制造投入。
(五)在“十四五”规划期间,石化化工领域将致力于实现碳达峰目标。炼油能力将保持稳定,能耗强度将得到降低。“十五五”规划期间,行业碳排放总量将不再上升,并力求实现减少。同时,将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速推进高桥、吴泾等关键区域的全面转型升级。广泛推广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先进技术装备,并致力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高附加值化学品的技术。促进原料轻量化、产品高端化发展,以及产业链协同效应的提升。推动化工园区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和物料的循环再利用,同时推进重点企业的节能升级和改造工程,并强化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的高效利用。在上海化工区,积极推动以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和碳中和关键新材料产业为核心的“园中园”建设。
(六)致力于在关键领域实现节能减碳。促进钢铁、炼油、乙烯等关键行业的节能减碳工作,构建重点企业及项目的能效清单和台账,推动一系列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显著提高重点行业的整体能效,同时显著降低碳排放强度。针对汽车、电子信息、船舶、航空、电力装备等行业对绿色低碳技术的需求,我们集中精力优化关键工序,推动先进的铸造、锻压、焊接以及热处理等基础制造技术与新技术的深度融合,并推进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工作。积极推广节能降耗的制造技术,如抗疲劳制造和轻量化制造,同时加速推进一体化压铸成形、熔模精密铸造、无模铸造、真空压铸、超高强钢热成形、精密冷锻、异质材料焊接、轻质高强合金轻量化、激光热处理以及激光焊接等前沿的近净成形工艺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宝武集团、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以及各区政府,均依据各自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五、加快工艺技术创新
(七)致力于实现低碳技术的重大突破。开展低碳零碳工业流程的再造项目。针对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攻克一系列核心关键技术。在钢铁、石化化工等关键行业,集中力量研发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同时,实施生产工艺的深度脱碳、低碳流程再造、电气化改造以及二氧化碳的回收循环利用等示范工程。倡导行业领军企业承担领导职责,集聚产业链前后端的创新要素,打造一系列可供借鉴和普及的技术成果与行业策略。
(八)致力于拓展低碳技术产品种类。增强对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应用等低碳技术产品的评估与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公布绿色技术清单,推动技术传播和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积极推广高效适用的工业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并探索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新模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各区政府,均需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促进供用能系统降碳
(九)对工业能源使用结构进行优化。科学调控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速度,不断调整和提升能源使用结构,强化能源系统的优化配置和分层次利用,打造电力、燃气、热能和制冷等多能源高效互补的工业能源使用体系。自2022年起,新建的工业厂房必须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其屋顶面积需安装光伏设施,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应推动现有工业厂房的屋顶可利用部分安装光伏,目标是到2025年累计安装量达到至少1吉瓦,并力争到2030年实现所有应安装光伏设施的部分均得到安装。此外,要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积极布局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领域,并推动工业企业及园区内的分布式光伏设施实现全面安装。
(十)加速实施工业领域的绿色微电网建设。大力促进“电源、网络、负荷、储能”的协同发展,并鼓励企业、园区加速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多种储能方式、高效热泵技术、余热余压回收以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一体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广泛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和储能系统为核心的绿色微电网建设模式,推动多能源高效互补与协同运行系统的创新发展。深入挖掘新型储能技术的应用潜力,致力于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电网的调峰等方面,开展新型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
提高工业电气化程度。采用先进的电力使用技术替换旧有的生产流程,推广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力替代技术的应用,增加电气化终端设备的使用比率,不断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电气化进程。强化电力需求侧的管理,推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建立,优化电力资源的分配。
(十二)我们要推动关键用能设备的能效升级。具体措施包括:执行电机、变压器等设备的能效提升项目,进行关键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以及运行控制的优化,加速推广低速大转矩直驱、高速直驱、伺服驱动等先进技术,以提升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的效率。同时废钢铁的合理损耗,我们还将大力推广稀土永磁、磁悬浮、变频等新型节能机电设备。促进钢铁、石化化工、电力等产业对低品质废弃热能的逐级利用,尝试在区域内构建企业间余热资源共享的机制,并积极推广热泵技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废热制冷技术以及相变储热技术等的应用。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资源综合利用
(十三)致力于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加速推进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理和科技创新,促进冶炼废弃物、脱硫石膏等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全面、高效利用。加强本市动力电池从生产到回收的全程追踪与管理,构建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弃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促进废钢资源的再利用,打造零废弃企业。进行塑料产品的绿色设计、生产及再利用研究,以减少废弃塑料对环境的污染。
加强行业与区域间的协同处理效能。推动工业窑炉与工业企业之间的直接合作处理固体废物,实施燃煤电厂及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对市政污泥、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资源的协同处理,并开展有机污泥、餐厨垃圾等在生物质能领域的应用试点和示范。研究构建长三角地区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合格名录制度,并设立供需信息交流平台,针对废酸等有害废弃物及焚烧后残渣等,致力于打造长期稳固的协作处理体系及设施共建共享模式。预计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将超过98%,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也将超过95%。
(十五)推动再制造产业向前发展。强化高端智能再制造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激励研发涵盖基础通用、技术、管理、检测、评价等方面的共性标准。培养高端智能再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推广绿色再制造设计,以增强再制造产品的整体性能。积极促进临港再制造示范基地的产业集中,着力培育汽车零配件、航空动力装置、船舶设备、医疗设备、高精度仪器等领域的再生产业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水务局以及各区政府,均需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相应的管理。
八、推行绿色制造体系
(十六)强化绿色低碳制造的根基建设。对绿色制造及绿色供应链体系进行优化。积极培育绿色工厂,推动绿色制造技术的创新与综合应用,并激励企业编制年度绿色低碳发展计划报告。扶持汽车、石化化工、高端装备、电子等领域的领军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低碳管理创新等核心领域展现领导地位,倡导针对不同产业链制定个性化的低碳发展战略,并公布核心供应商在碳减排方面的实际成果报告。通过横向协作与纵向拓展,打造园区内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推动园区内企业采纳能源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生产方式。推行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以及绿色园区的动态管理模式,加强对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监管力度,并不断优化绿色制造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打造重点领域绿色低碳示范。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10家示范性的环保工厂;在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行业,构建10条标志性的绿色供应链;在汽车、医药、化工等行业培育一批具有领导地位的环保企业;在电气电子、机械装备、再制造等行业,培养10家绿色设计领域的示范企业;与国际领先水平看齐,打造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的工厂。不断深化园区内的绿色低碳化改造进程,促进基础设施的共建与共享,实施能源的分级使用,推动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绿色低碳转型,并积极开展零碳园区的试点建设工作。
全面提高清洁生产的标准。大力推动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同步实施源头控制和过程削减,针对关键行业进行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和降碳等方面的综合清洁生产改造;对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艺环节,研发和推广相应的减污技术和设备,并开展应用示范。开展清洁生产水平提升项目,旨在全面提高先进制造业及关键产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并推动集成电路、医药、化工等领域的清洁生产实现全面覆盖。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数字赋能降碳
(十九)积极促进数字技术在低碳制造领域的应用。致力于资源调配、监控管理及深入分析等核心共性技术的攻克与创新,促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边缘计算以及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工业领域实现节能降碳和效率提升。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步伐,强化行业领军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与供应链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降低碳排放,全力推进能源管理中心的全面建设,确保重点用能企业和关键行业企业的能源管理中心实现全面覆盖,实现能源消耗数据的实时收集、分析及运行监控,推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监测与精细化管理。
(二十)加速推进数字化助力节能服务发展。致力于打造绿色低碳的数字化服务系统,涵盖在线能源审计、产品能耗对比、设备能效对比等多项低碳服务。聚焦智能微网、智能调度、人工智能分析、云端智能控制、远程运维等技术方向,培育并扶持10家以上在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方面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专业服务商。促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钢铁、石化化工、汽车等产业在能源领域实施数字化转型,培育30家以上的示范企业,构建超过30个能源数字化应用示范场景。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重大科技攻关
构筑尖端科技创新的制高点,推动电力多向转换、人工模拟光合作用等前沿技术的深入研究。加速推进新一代核能技术、高效新型硅基光伏电池等超高效光伏光热技术的研发,以及深海浮动式风电场、潮汐能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的突破。同时,对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等领域进行探索和研究。构建一个绿色低碳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平台,让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原始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聚焦于共性技术、尖端技术和革命性技术,创建“碳捕集与利用及封存技术研究中心”、“低碳冶金技术创新中心”等关键平台。同时,推动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关键功能平台的作用。
推动低碳及零碳技术的应用展示,增强对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研究投入,促进新型相变二氧化碳捕获技术的应用推广,攻克溶剂消耗、再生能耗等关键技术难题,以减少捕获成本。同时,加速开展二氧化碳在生物、化工、材料、矿化等领域的转化技术探索。促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化工、钢铁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加速其与储能、氢能等技术的融合进步。积极推动氢能应用研究,致力于开发清洁、高效且经济的工业副产氢提纯及制氢技术,攻克高能效氢燃料电池系统、长寿命电堆、质子交换膜等关键领域的技术难题。同时,推动高压供氢和加氢设备、70兆帕储氢瓶等多元储运技术的广泛应用。开展兆瓦级风力、光伏等新能源电解水制氢集成及应用示范。
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以及各区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别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一、深耕减碳能力建设
加强绿色低碳人才队伍的构建,精心打造一支节能诊断服务团队,针对不同行业提供个性化的一对一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同时,着力培养一批专注于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对本市各区领导干部、重点用能单位的负责人以及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分层次的培训。
(二十四)加强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的构建。对本市能源标准体系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主动规划本市工业及通信行业的碳排放管理标准体系。加速制定和修订一系列能耗限制标准,提高关键产品的能耗限制标准,拓宽能耗限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定期更新产业能效导引。同时,倡导相关行业协会深入研究并制定、发布及推广实施超越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行业规范。
积极挖掘金融在降低碳排放方面的潜力。在确保合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推动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贷款的发放,助力制造业进行绿色低碳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在钢铁、石化化工、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支持一系列低碳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同时,规范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健康发展,有序推进碳回购、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工作。此外废钢铁的合理损耗,还鼓励开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深度投入于国际碳交易规则的探索与编制工作,致力于构建并持续优化碳交易领域的规范体系。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区政府,均需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十二、保障措施
市区联动,协同配合加强,合力形成,相关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各区及相关部门,致力于各项任务的切实执行,确保政策、措施和成效全面到位。目标指标管理得到强化,企业责任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得到细致督促和落实。
积极推动政策扶持。执行国家倡导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打造一套助力本市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框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金融支持、投资引导、土地政策等多种手段,充分运用国家和本市在节能减排、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助力本市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突破,并扶持企业实现低碳转型。
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碳博会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传播绿色低碳的发展观念。借助专题论坛、技术展览、交流会议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推广,旨在为绿色低碳产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环境。
(二十九)增强国际与国内的交流协作。不断强化在技术、资金、人才等领域的国际协作力度,踊跃参与国际城市间的合作对话,携手推动绿色低碳及气候变化应对技术的创新研究及制度规范的制定,持续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及各省份的科研协作与技术交流,同时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产品展示及成果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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