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哈尔滨市城管部门传来消息,截至7月9日,全市范围内共有1468处废品收购站被纳入整治名单,其中已有1321处得到清理,这一数字占总整治量的90%。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松北区、平房区、道外区以及双城区已率先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清除率达到了100%。
各区已清理完毕的废品回收站点,将由市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以及负责治理的单位,依照“室内外不得有废品堆积、不得有经营工具、不得有装载废品的机动车辆、不得有未经批准的牌匾广告”这四项验收准则,对每一个检查点逐一进行审查和确认,以保证治理行动能够真正达到预期效果。
今年五月,为使哈尔冰市的废品回收站点运营更加有序,并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此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废品回收站点经营活动的通知如下:
整治区域涵盖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四环路以内的废品回收点,以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双城建成区内的废品回收站点。
擅自从事废品收购业务且未依法获得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对于涉嫌无照经营的场所,有权进行查封;对于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等物品,也有权进行查封和扣押。
严禁在居民住宅区设立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品回收点,以及进行任何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废品储存和处理行为。如有违规,环保主管部门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可对其处以两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款;若坚持不改,将强制其暂停生产或营业。
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区域进行废品回收的商业活动。若违反此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将责令行为人进行整改哈尔滨废钢回收,并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废品回收点的从业者及经营主体需承担起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若违反相关法规,应急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将依据各自职责要求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于发现的火灾风险,应立即通知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若火灾隐患未及时处理,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相关危险区域或场所将被临时封闭。
积极倡导废品回收站经营者搭建信息平台,通过电话预约或网络预约上门回收、使用流动回收车辆、配备自动回收设备等多种途径,打造一个方便快捷的废品回收服务网络。
区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对废品收购站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的执行任务,并牵头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理、公安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和集中整治活动。
对于任何阻碍或干扰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则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9日这天,记者陪同执法队伍,抵达了哈尔滨市的两家废品回收点,参与了对废弃物品的清理作业。我们一同前往了位于安升街与安心街交汇处的那家废品回收站。
据执法人员透露,这家废品回收点虽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却缺乏必要的环保评估文件,故需搬迁至四环路之外。在现场,执法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逐一核对废品,并装载车辆进行清理运输。

记者再次陪同执法部门抵达民生路307号院落,此处设有一家占地200平米的废旧物品回收点。执法部门透露,他们此前已多次尝试与该回收站的负责人进行交流,但均未达成一致。因此,当天他们只能先行对院内的废品实施暂时扣押。
下一步,哈尔滨市要求:
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哈尔滨废钢回收,将废品回收站点整治与垃圾分类工作紧密融合,同时,积极倡导并指导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等模式,构建起再生资源搜集、运输及处理的一整套体系。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搭建的信息化平台,使得居民能够便捷地通过企业提供的客服热线、手机应用程序进行订单提交,或者选择“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的模式进行资源回收,从而实现线上下单、电话预约,以及线下上门回收的全新交易方式。
回收企业使用流动回收车辆负责上门收集和运输处理废弃物,居民也可直接将废品送至流动收购车。在此前提下,各区政府在四环以外区域规划了合适的场地,用以指导和管理废品回收工作。
在垃圾强制分类政策实施之前,资金支持不稳固,居民源头分类意识较为淡薄,末端处理能力有待提升,相关部门协作不够紧密,减量目标设定不够合理,市容环卫部门不得不承担起保障城市卫生的重任。与此同时,清洁工们抱怨连连,居民小区反映未见任何补贴,管理部门辩称自身并无过错,那么,之前的补贴款项究竟去向何方了呢?
哈尔滨市此次将企业纳入垃圾分类的末端运输环节,并鼓励环卫企业投身于再生资源回收事业,以此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的稳定性。然而,未曾听闻有支持回收企业涉足环卫行业的政策,这恰恰是人们对于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环节产生质疑的关键所在。
“今日”有话说:
当前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行业层面上整体水平不高,但仍能大致满足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商品集中收集与运输的需求。为了应对垃圾分类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政府补贴了后端企业的运营成本,然而,目前多数企业仍处于亏损经营的状态。在商贸流通领域,回收体系未能有效支撑垃圾分类,导致居民不愿以交易方式投放再生资源。此外,垃圾分类后的分类运输环节也亟待建立。若使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分离,也存在1+1
对此,您怎么看?
今日废塑料
以上部分内容由“文心一言”整理拓展,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sg.net.cn//685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