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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发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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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相关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生态环境厅,共同发布了《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与《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福建钢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_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_福建省废钢回收公司

《方案》明确指出,在“十四五”规划期间,该行业能源消费结构将持续得到优化,能源使用效率也将显著提高,同时,行业碳达峰的相关政策体系也将不断得到完善。预计到2025年,每吨钢材的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将得到进一步降低,全省钢铁行业的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占比将超过30%,而电炉钢的产能占全省钢铁总产能的比例将超过20%,行业在节能降碳方面的成效将十分显著。[]

从《方案》中我们得知,将指导省内钢铁企业进行合并与整合,促进优质产能向福州、宁德、漳州、泉州等地集中,着力培育绿色、低碳、循环的钢铁产业集群。在钢铁产业集中区域,加强制造业的布局规划,并推动钢铁产业链向下游市场拓展。

《方案》全文如下——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正式通知。

闽工信规〔2024〕6号

各地方工信管理部门、发改委以及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及环境管理局,以及省级相关部门:

现将《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及《福建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并要求各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钢铁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关键支柱,对于构建现代化强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制造业中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在福建省,钢铁工业已基本建立起以领军企业引领产业进步的格局,并在绿色转型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促进福建省钢铁工业向绿色、低碳、集聚和高端化方向迈进,保障该行业达到碳峰值目标,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福建省废钢回收公司,结合福建省钢铁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发展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执行党的二十大的精神,深入理解和实践国家领导人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及来闽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的安排,站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而准确地把握新发展理念,服务于并融入新的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任务,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发展方向,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行业整合为关键手段,以低碳技术创新为后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策框架,积极推进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确保实现碳达峰的既定目标。

(二)基本原则

秉持目标引领原则。结合福建省钢铁工业的发展实际,参照国家对于关键行业节能减排和升级改造的具体目标,我们提出了行业能效水平的提升、能源结构优化的具体目标。全行业达成共识,增强目标意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坚持效率至上原则。将提升钢铁工业能源与资源使用效率置于首要位置,以节能减碳技术革新为核心,深入挖掘节能减碳的潜力。推动能源与资源的科学分配,优化能源及流程结构,执行能效提升策略,增强单位能源与资源的产出效益。

秉持创新引领,将创新定位为首要动力,企业肩负起示范引领的重任,增强科技创新与制度革新的力度,完善创新体系结构,充分调动创新潜能,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致力于攻克行业绿色低碳的关键技术难题和高端产品开发,推动数字化助力减排,构建以创新为动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持续推动协同发展。我们将绿色低碳发展定位为一个涵盖广泛、层次丰富、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协调行业的高质量进步与低碳转型、环境保护与低碳转型之间的联系,共同促进碳达峰、绿色发展、环保等领域的各项任务,加速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格局,旨在达成多重目标下的动态均衡。

(三)主要目标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该行业能源消耗的构成持续得到改善,能源的使用效率有了显著提高,同时,针对碳达峰目标的政策体系也在不断健全。预计到2025年,每吨钢材的综合能耗和碳排放量将有所下降,全省钢铁行业的能效领先水平产能占比将超过30%,而电炉钢的产能将占全省总钢产能的20%以上,整个行业的节能和减排效果将非常明显。

在“十五五”规划期间,能源使用效率显著提升,非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亦有所增加福建省废钢回收公司,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框架已基本完善,钢铁行业的低碳发展路径也初步建立。预计到2030年,该行业将达成碳排放峰值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必须严格控制钢铁冶炼项目的无序扩张。必须严格遵循钢铁行业关于产能置换及项目备案的相关规定,坚持通过调整现有产能来主导发展,同时适度推进增量发展,并指导钢铁冶炼项目向具备条件的现有生产厂区集中布局。实施钢铁行业的分阶梯电价和差异化电价等差异化调控措施,鼓励主要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来促进设备更新,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

强化钢铁冶炼项目的管理力度。提升行业进入标准,对计划建设及正在建设中的项目,需严格依照行业能效标准及极低排放标准进行建设和执行,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的规定。增强项目节能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估,严格遵循项目备案、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生产能力。强化去产能的成效,坚决遏制“地条钢”再次出现和已解决的过剩产能重新投产。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二)全面推动绿色布局

促进设备向环保方向升级。倡导宁德、福州、漳州、三明以及泉州等关键区域提升淘汰门槛,加速淘汰低效、能耗高、污染重的工艺与设备。全面开展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协调推进污染减排与碳排放同步治理。对现有产能进行绿色改造,推动钢铁业绿色发展体系建设。(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空间配置效率。需全面考量原料供应地、成品销售市场、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设施以及物流支持等多重因素,引导省内钢铁企业进行合并与整合,促进优质产能向福州、宁德、漳州、泉州等地集中,全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钢铁产业集聚区。在钢铁产业集中区域,加强制造业的布局规划,推动钢铁产业链向下游拓展。[]

调整产品构成。以增强钢铁产品在供需间的实时匹配能力为目标,不断调整产品构成。重点发展那些具备轻便、耐用、抗腐蚀、耐磨、适应各种气候等特性的环保低碳产品,增加环保型产品的比例。同时,鼓励企业生产高氮高强度的不锈钢、H型钢、汽车用钢板、涂镀钢板、电工用钢等,致力于提升钢材的整体性能。致力于研发高水平的特殊钢、优异的海洋工程用钢、高端设备所需的特种合金钢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特、精、高”关键产品,旨在增强钢材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的加工性能,以迎合用户对精准制造的高要求,提升钢材的使用效率,并推动建筑、机械、汽车等下游行业向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转型。此项工作由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负责和管理。

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指导行业领军企业优化绿色供应商管理体系。激励规模庞大的钢铁企业搭建物流平台,积极拓展绿色物流业务,增强铁矿石、煤炭、钢材等主要物资运输结构的优化,加速推进公铁联运、陆水联运、散货集装化等运输方式转型,迅速培育生态智能型钢铁物流企业,全面提升全省钢铁物流的专业化运营水平。推动大型钢铁企业及钢铁物流园区增设或升级铁路专线,并扩大皮带输送系统的应用,对于清洁运输比例未达80%的,应将汽车运输部分全面替换为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以降低车辆燃料消耗。依托全省“丝路海运”项目的推进,积极促进钢铁行业重要资源能源的海铁联运发展。(由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三)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加速推广先进的、成熟的节能技术。针对原料处理、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等核心步骤,进行煤炭和矿石的优化搭配,提升炼铁炉料中球团矿的比例,以此减少原材料和燃料的消耗,同时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积极推广铁水直接炼钢、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在线热处理等节能技术,突破钢铁生产流程中的工序界限,推动冶金工艺向紧凑型和连续型发展。不断对RKEF-AOD双联法工艺进行效能改进和升级,以加强不锈钢冶炼技术的行业领先地位;同时,进一步增强对废热废压的利用,特别促进对低温烟气、废渣水以及循环冷却水等低品质废热的回收,提升低温废热废压的利用效能。推广电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提高发电机组参数、采用低温余热有机朗肯循环发电法、实施低温余热多联供系统等前沿技术,并借助梯级综合利用的方式,力求将余热和余能资源实现最大程度的回收与利用。积极引导钢铁行业参照国际领先能效标准,对生产设备和产品进行升级改造,广泛使用高效节能的电机、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努力提高现有高效节能电机和电力变压器的使用比例,并促进环保工程辅助设施的能效改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执行)

促进能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同时,深化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创新实践。鼓励企业增强能源管理中心的改造工程,扩充其功能范围,构建碳排放和污染物全流程的智能化管控与评估系统,助力污染减排与碳减排的协同治理。以生命周期评价(LCA)的核心理念为指导,我们正加速建立钢铁产业的碳排放统计、监测及计量系统,旨在增强企业在碳数据获取、整理、分析方面的能力,并提高碳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我们强化企业对能耗和碳排放的核算、报告、核查与评估工作。此外,我们鼓励企业进行产品碳足迹的评估,并积极投身于钢铁行业环境产品声明倡议活动中。针对低能耗冶炼技术发展、高效节能轧制技术的推广、全流程质量检测、预报及诊断系统、以及钢铁生产流程智能化控制等方面的升级需求,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升级与改造。同时,倡导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机器视觉技术、5G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以加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进程。(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用能及流程结构

调整能源使用格局。加强能源消耗总量与强度的管理调控,严格限制煤炭消费的增幅。大力推动煤炭的减量替代,加速非化石能源的开发,提高清洁能源在消费中的占比,并激励风能、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各个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致力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倡导并支持氢冶金和低碳冶金技术的深入研究,借助氢能冶炼等前沿低碳冶金技术的突破,促进碳减排,助力钢铁行业在产业结构和产品质量上不断优化和提升,达成产业高端化、能源使用低碳化、资源循环利用、生产过程清洁化的目标。同时,鼓励钢铁企业投资屋顶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促进多种能源的高效互补使用。深入研究和实践智能微电网的优化整合以及储能技术的运用,旨在促进分布式能源技术与钢铁产业的紧密结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对流程结构进行优化,倡导推广短流程电炉炼钢及非高炉冶炼技术,并激励高炉-转炉的长流程企业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实现向全废钢电炉炼钢的转型。同时,大力推动新型电炉设备的研发与应用,以替代中、小型高炉-转炉生产螺纹钢、棒材、线材等主要商品。针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实施差异化的产能置换和环保管理措施。(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五)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促进产业实现低碳协同发展。积极推动钢铁与建筑材料、电力、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之间的横向合作、生态连接、原料互通、资源共享,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钢铁与化工的联合生产,以高炉、转炉、焦炉产生的煤气等副产品作为原料,拓展化工产品的产业链;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尤其是钢渣和含铁粉尘的综合利用,不断挖掘钢渣在循环经济中的价值。积极推动企业对冷却水、生产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等非传统水源的利用,以提升水资源的循环使用效率。此项工作由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具体负责。

构建完善的废钢回收利用网络。大力拓宽国内外废钢及再生钢铁原料的采购途径,同时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促进废钢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废钢回收、拆解、加工、配送等环节的一体化进程,加速建设区域性的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并形成与钢铁企业布局相匹配的废钢回收利用体系,进而推动废钢回收产业的规模化、集中化发展。(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低碳创新发展能力

构建健全的低碳技术科研创新架构。通过实施“挂帅招标”等策略,促进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创新中心的设立。打造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科研创新体系。依靠行业领军企业,整合科研机构及上下游企业的创新力量,致力于形成“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链式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助力行业核心关键技术降低碳排放。[]

强化对高效节能和减排技术的深入研究。借助研发能力出众的大型企业,集中力量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和末端处理等方面,重点关注副产焦炉煤气或天然气直接还原铁、高炉富氧或富氢冶炼、熔融还原、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技术以及氢冶炼等低碳技术领域的研发,加速推进前沿节能减排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助力钢铁生产工艺的优化升级,并促进无化石能源冶炼的发展。深化对现有主导工艺节能减排核心技术的强化研究,致力于推动不锈钢RKEF-AOD双联冶炼技术向更高能效迈进。同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布局和储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寻求降低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成本的新方法,并引导企业实施转炉喷吹CO2炼钢、钢渣碳化法综合利用等CCUS技术的应用实践。(省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一安排,对钢铁行业碳达峰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坚持系统化推进,综合研究全省钢铁行业碳达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计划,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分工,加强监督和考核。增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具体化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充分利用政策的协同效应。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执行环保、节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各项任务得以有效执行。增强钢铁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协调企业发展和减排工作,通过绿色低碳的转型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调动各相关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助力钢铁行业实现碳排放峰值。(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财政税收政策扶持,主动争取国家财政的专项奖励和补贴资金,促进财政、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优惠政策与钢铁行业的碳达峰目标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中央资金对企业发展的支持与引导功能。同时,在省级和市级的技术改造、节能循环等专项资金方面增加投入,激发企业向低碳转型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施“绿色税收”政策,确保企业得以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设计并推出绿色低碳产品,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并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同时,对上述各项举措给予现行的税收优惠支持。(省财政厅、工信厅、发改委以及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具体负责)

(三)构建健全的绿色金融架构。推动金融机构研发绿色环保的金融产品,激发更多社会资金投入钢铁业的低碳进程。将绿色金融融入全省钢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整体规划,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风险监控,巩固数据支撑,提升信息透明度。(省工信厅、发改委、金融监管局等依职责分头负责)

(四)着力推进绿色低碳标准的强化与引领。针对钢铁行业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需求,构建健全的钢铁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以弥补不锈钢在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上的空白。企业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同时,我们鼓励企业踊跃参与,共同制定出高标准的低碳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以此推动整个行业在绿色低碳发展上的标准提升和升级。强化基础保障,细化生产全流程碳足迹计算和碳减排成本计算的方法,对行业碳减排的成本与效益进行严谨评估。研究推行钢铁产品绿色低碳认证体系,培养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和认证机构,全面提升全省绿色低碳服务水平。(由省市场监管局、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五)致力于培育绿色低碳领域的专业人才。我们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对钢铁行业的人力资源进行深入分析,并对照先进经验挖掘潜力。针对全省钢铁人才供需结构中存在的显著问题和矛盾,我们制定了针对性的钢铁行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积极调动政府、社会及企业的资源,全力培养既具备绿色低碳、数字化、国际化视野,又擅长跨产业合作的综合型复合人才,以及擅长碳交易、碳金融等新兴领域的人才。推动创新型人才培育机制改革,增强人才服务质量,打造一支能够满足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为钢铁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提供智力支持。省工信厅、人社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分工负责。

本执行方案的有效期限截止于2030年12月31日,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工信厅、发改委以及生态环境厅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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