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废钢铁加工领域实现了迅猛增长,回收再利用的产业链条和加工配送网络逐步健全,绿色化和智能化程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废钢铁资源的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尽管如此,行业仍存在若干挑战。在“十五五”规划期间,废钢铁产业将充分利用其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优势,以创新为动力,持续向产业化、产品化、区域化以及规模化方向拓展,从而推动钢铁行业实现绿色、高质量的发展。
废钢铁资源保障现状与存在问题
其一,废钢铁资源保障现状。
一是废钢铁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在“十四五”规划的前四年(即2021年至2024年),我国粗钢的总产量累计达到了40.85亿吨,平均每年的产量为10.21亿吨,这一数字比“十三五”时期增长了0.95亿吨/年,增长率为10.3%。同时,全国炼钢行业对废钢铁的消耗量达到了8.65亿吨,平均每年消耗量为2.16亿吨,这一数据比“十三五”时期增加了0.41亿吨/年,增长幅度高达23.6%。此外,我国在废钢的综合单耗方面,也实现了212千克/吨的水平,相比“十三五”时期提升了27千克/吨,增长率为14.5%。
第二点,加工配送体系已基本成型。自2012年9月工信部颁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标准》以来,废钢铁加工领域逐步迈向了规范化的工业体系。到2024年年末,已经发布了12批次符合准入标准的公告企业名单,目前公告企业数量达到910家,遍布于全国2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这些企业的年加工总量可达1.8亿吨,年销售量大约为1.1亿吨,这一比例约占社会废钢资源总量的60%,标志着废钢铁加工配送的工业化体系已基本形成。
三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基于现有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牵头,制定了多项团体标准。这些标准包括《废钢铁加工装备节能环保技术规范》和《废钢铁加工装备加工能力核算办法》,还有与钢铁工业协会共同发布的《废钢铁智能工厂技术要求》,以及与铸造协会携手推出的《铸造用废钢》等。随着这些标准的陆续发布,我国废钢铁行业的标准体系正逐步得到完善。为了推动海外高品质铁素资源的引进,我国于2023年对《再生钢铁原料》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11月28日正式批准发布了GB/39733-2024版,该版本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四是加工装备的节能环保性能持续增强。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众多加工装备制造企业积极促进技术创新和科学进步,增强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例如,破碎生产线引入了空气分选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以及高压变频技术等,使得吨钢能耗指标持续降低;门式剪产品采用了双层料箱设计,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打包机操作过程实现了可视化,便于追踪问题来源。除此之外,2021年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中收录了包括大型龙门式液压废钢剪断机、大型废金属破碎生产线、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关键技术装备、废钢碎碎机及分选生产线在内的四项技术;而钢筋撕碎线则被纳入了2023年版的该目录之中。
第五点,智能化程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众多企业成功研发了废钢智能识别与评估系统,其中一些企业已经实现了分级工作的自动化。这项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已经成功推广至海外钢铁厂及加工企业;一些企业自行研发了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对废钢铁的回收、处理、物流运输以及交易环节实现了智能化、直观化、透明化的管理,从而确保了交易的真实性;部分废钢铁加工基地已经建立了智慧工厂,在关键加工环节实现了减少人工甚至无人操作,这不仅提升了基地的根本安全性和环保水平。
其二,废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我国废钢铁的利用率尚显不足。尽管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国炼钢行业综合废钢的使用比例相较于“十三五”时期有所上升,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例仍存在显著的差距。依据国际回收局的年度统计数据,在2023年,包括我国、欧盟、美国、日本、土耳其、印度以及韩国在内的七个主要国家与地区,其废钢的利用率总计达到了4.61亿吨。这一利用率所对应的粗钢产量为15.55亿吨,废钢的平均利用率是29.7%。然而,若将我国排除在外,这一比例则上升至46.2%,而我国的废钢利用率仅为21.0%。
[[]711]
第三点,税收优惠措施尚未全面实施。2015年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亦称财税78号文件)对废钢铁加工企业提供了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优惠政策,但据调查发现,仍有部分企业未能享受到这一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行业内部存在严重的票货分离现象,区域间的政策存在不均衡,这些因素都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废钢铁的细致分类工作亟需强化。在废钢回收环节,由于分类标准不够严格,未能严格按照钢种进行细致划分,导致优质废钢被降级使用。因此,迫切需要提升废钢分类的精细度,以进一步增强对合金废钢等高价值废钢的利用效率。
五是废钢铁回收与再利用的规模已达到一个稳定阶段。根据“十四五”规划初期的预估,到2025年,废钢铁的总量预计将达到3.26亿吨。具体数据表明,2021年废钢铁的回收与再利用量大约为2.7亿吨。然而,由于疫情及市场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从2022年到2024年,废钢铁的利用量始终在2.6亿吨上下波动。据此推测,2025年废钢回收与再利用的量可能无法实现既定目标,废钢回收利用量将进入一个平台期。
六是进口资源短缺。近些年,政策调整导致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数量显著减少,尽管自2021年开始放宽了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限制,但前三年进口量仅达到五十余万吨,而去年更是降至二十余万吨,这一数字与我国全球粗钢产量的一半以上形成了极大的不协调。
“十五五”废钢铁产业发展思路方向和目标
其一,“十五五”废钢铁产业主要发展方向。
首先废钢回收渠道,致力于废钢铁产业的一体化进程。加强钢铁企业与废钢铁加工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产业链的整合发展。废钢铁加工企业需增强资源供应保障,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保证产品质量,与钢铁企业构建稳固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钢铁企业需着眼于长远发展,培育关键供应商,并扶持废钢铁加工企业的成长。同时,倡导企业间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合并重组,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规模,提升整个产业的集中度。
二是推动废钢铁行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废钢铁产业标准化体系构建,广泛宣传和严格执行现有标准,在需要时对《废钢铁》(GB/T4223-2017)国家规范进行更新,编制废钢铁物料目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团体标准,逐步确保废钢铁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无障碍交易,打造全国统一的废钢铁大市场,推动市场化交易环节的公开与透明,助力废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高水平发展。
第三,需强化废钢铁的全程监管。促使汽车、家电等产业构建生产者责任制度,激励企业打造废旧物品回收网络,并全面加强废钢铁资源的全程管理。对于特定用途的废钢或合金废钢,与供应商合作,共同推动老旧设备拆解及分类处理,确保合金废钢及特殊用途废钢得到精确回收,进而实现这些特殊废钢的高效循环使用。
四是促进装备制造业采纳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工艺。我们倡导装备制造企业依照《废钢铁加工装备节能环保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确立各自装备的节能、环保和质量标准,借助科技创新的力量,提升技术水平,助力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五是着力推进废钢铁产业数字化网络平台的建设工作。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现代金融手段,为实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其二,“十五五”期间废钢铁产业主要目标和重点工程(项目)。
主要目标包括:首先,致力于提升废钢铁的综合利用率,力争到“十五五”末期,全国炼钢的废钢使用比例达到30%;其次,增强规范企业对废钢铁的加工与配送能力,确保年加工能力达到2.3亿吨;再者,提升产业集中度,努力培育出30家以上的行业重点企业;此外,强化行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积极宣传和执行现有标准,并积极制定和修订行业所需的新标准;还有,有针对性地组织绿色低碳改造、数字化转型以及增强供应链韧性的相关培训;同时,结合行业标准,推广废钢铁智能检判系统,指导企业合理运用智能化检判技术,提高行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整体检判能力;进一步,提升废钢铁加工设备的节能环保技术水平,鼓励使用先进的加工设备,推动产业升级;研究并开发废钢铁价格指数,以指导现货市场的定价;加强对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上市品种和方案的研究,稳妥有序地推进品种的上市工作。
该重点工程(项目)涵盖以下内容:废钢铁产业的“一体化”项目,树立废钢铁加工配送的典范企业,实施废钢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示范工程,构建废钢铁产业数字化网络平台,推进废钢铁智慧工厂的建设,示范废钢铁智能检判系统,进行废钢破碎线尾料的深度处理及高值化利用项目,以及报废汽车拆解与废钢加工产品化示范工程,还有废合金钢按照合金成分分类的加工配送示范项目。
课题组预测,2030年,我国粗钢产量预计将降至9亿吨至9.5亿吨,届时废钢铁资源量将介于3.3亿吨至3.6亿吨;而到了2035年,粗钢产量将进一步减少至8亿吨至8.5亿吨,废钢铁资源量则预计在3.8亿吨到4.1亿吨之间。依据近年来的实际回收状况,预估到2030年,废钢铁的回收与再利用率将达到约2.8亿吨;而到了2035年,这一数字预计将增至大约3.2亿吨。
钢铁绿色循环发展相关产业现状及规划要点
其一,“十五五”钢铁渣开发利用规划及目标。
2030年,目标是将钢铁渣的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5%以上,其中高炉渣的利用率需维持在95%以上,钢渣的利用率需达到65%以上。同时,我们将致力于相关标准的制定与现有标准的推广实施,激励不同行业共同制定标准,并确保跨行业间的利用渠道畅通。此外,我们将持续推广钢渣先进的处理技术。加强冶金渣显热高效回收技术的研发,扩大钢渣的应用领域,并研发新的利用技术。提升钢渣粉磨工艺及超细粉磨设备的技术水平,并在水泥和钢铁行业开展全国性的钢渣作为水泥混合材料的调研,包括基本性质和基础试验研究。同时,我们将持续提高转底炉和回转窑从冶金尘泥中提取锌、钒、钛等金属的技术水平,并推动钢铁渣基胶凝材料进入市场。
其二,“十五五”直接还原铁产业发展规划及目标。
首先,在技术创新方面,我们成功突破了氢基直接还原技术,并使其得以大规模应用;同时,我们还研发了适合我国资源特点的直接还原工艺。其次,在产能提升层面,我们计划建设10个以上的示范工厂,以此推动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的研发,最终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直接还原工艺技术,确保产业体系的安全和自主可控。再者,在绿色低碳方面,我们致力于实现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致力于减少碳排放,目标是使直接还原炼铁的碳排放量比传统高炉工艺降低超过50%。此外,要实现产业链的全面优化。这包括构建一个完整的直接还原炼铁产业链,内容涵盖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生产运营等各个方面。同时,还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具体而言,要完成直接还原铁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国家标准体系的构建;并制定出直接还原铁生产设备在节能、环保和质量方面的具体标准。
对“十五五”废钢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建议
其一,优化财税政策。加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界定财政奖励的适用区间,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提议修订《关于优化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将废钢铁加工企业退税比例从30%提升至70%,以激励资源流向合规企业;推进反向开票政策的实施,为采用反向开票的个人经营者设定税收减免的过渡期,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建议税务机构强化对产生废弃物的单位的监管,降低无票销售的情况;针对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建议实施增值税全额征收后立即退还废钢回收渠道,增强进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其二,强化资源保障。持续推动废钢铁加工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构建进出有序的动态管理体系,增强与钢铁行业匹配的废钢铁资源供应能力;培育行业标杆企业,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促进汽车、家电等产业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激励相关单位构建废旧产品回收网络,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回收和利用;支持企业拓展海外资源开发,并设立国内采购方与国外供应商的名单制度,对达标企业,海关总署在通关及检验环节提供便利;鼓励企业赴海外设厂,将DRI(直接还原铁)、HBI(热压铁块)等产品引进国内使用。
其三,鼓励综合利用。国家应推出激励钢铁企业增加废钢铁使用比例的政策,同时倡导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技术,并将该技术从“两高”目录中移除。对于完全使用废钢的电炉冶炼企业,不应实施限产措施,并应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此外,研究降低电炉炼钢企业的电费,以降低其生产成本。国家相关部门应持续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包括在技术推广和减免税等方面给予帮助,并引导钢铁企业加大在钢渣稳定化处理方面的投入和技术创新,以实现钢渣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国家还应制定更明确和具体的直接还原铁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氢冶金新技术的突破,激励相关研究和工程示范,并推进氢冶金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其四,加强基础工作。国家相关部门应重视废钢铁统计信息体系的构建,并授权行业组织依照法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废钢铁统计信息的搜集与整合,以此增强信息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服务于国家的宏观决策;同时,鼓励行业组织进行全国废钢铁资源的调研,全面掌握资源状况,推动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此外,还需支持废钢铁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进步,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指导和优惠措施,以满足废钢铁产业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方面的需求。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职能,在制定政策时,需充分考虑并采纳相关领域的观点;同时,鼓励这些协会参与到标准设定、课题研究、规划编制等多项任务中来。
往期回顾
01
02
03
04
以上部分内容由“文心一言”整理拓展,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sg.net.cn//67781.html